(原标题:严明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学习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锤炼品德,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员必须“发扬社会主义新潮流,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 倡导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模范守德是共产党员的义务,应该成为一种自觉。 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仅要体现在生产、工作、学习上,还要体现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 严明生活纪律就是要明确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遵守的行为准则,引导广大党员恪守公德和严明私德,严格约束自己的道德和行为,锤炼道德品质,坚持正派作风,塑造党员的良好形象, 共同创造和维护新的社会趋势。《条例》的修订,着力推动广大党员带头实践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和完善了生活纪律方面的有关规定,更好地发挥党员干部言行对全社会的示范作用。
**总书记多次强调“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这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 然而,在实践中,仍有一些党员认为节俭节约是个人生活中的微妙问题,在小事上“放松”是无害的。 这种看法显然是错误的。 从近年来查处的典型腐败案件中可以看出,相当一部分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没有保持“由节俭到奢侈、由奢侈到俭俭”的清醒,沉溺于奢侈的享乐,奢侈浪费, 导致生活方式的“闸门”松动,给“猎人”留有突破空间,引发连锁反应,引发质变,最终滑入违纪违法的深渊。另一方面,如果党员不能在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作风上发挥良好的模范作用,将极大地影响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和党在人民心中的形象。 《条例》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在第150条中增加对生活中的奢侈、浪费造成不良影响的处罚规定,引导广大党员倡导简朴生活,自觉抵制排场与环境、比较炫富、奢侈、浪费等不良习惯, 促进广大党员锤炼道德品质,以优良的党风和政风,继续引领社会风尚向上、向善。
在互联网时代,党员在全社会发挥着先锋模范作用,这不仅体现在世界,也体现在世界范围内,这本身也是坚持党员全周期管理的现实要求。 互联网是一个大型的社会信息平台,对党员的知识方式、思维方式、价值观具有重要影响。 大多数党员的网络行为并非网络空间所独有,而往往是他们日常在网络上的言行的具体化,在一定程度上会促进和促进真实行为同时,在网络空间实施一些违反社会秩序和善良风俗的行为的门槛可能更低、更具破坏性。 党员的网络行为如果不予以惩戒,就会带来负面的示范效应,甚至引发网络舆论,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和党群的关系。 因此,《条例》与时俱进,紧跟时代发展,顺应实际需要,有效规范和约束党员的网络言行,并在第一百五十三条中增加了对网络空间违反公序良俗和不当言行的处罚规定, 从而促使党员时刻严于律己,做到线上线下一律。
那些对自己的欲望没有限制的人,对他们的思想没有限制;那些对自己的思想没有限制的人,在他们所做的事情上是不可知论的。 *总书记强调,生活是工作的基础,如果不能在生活中自律,就很难在工作中诚实正气。 每个党员都应该牢记,小事有政治、有方向、有形象、有个性。 要把自我清洁作为重要关头,保持良好的作风,讲究言行举止,培养健康的生活品味,发扬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培育清正廉洁的新型健康氛围,时刻防止麻痹、懈怠、放松等思想偏差, 自觉改进作风,抵制不正之风,树立新风尚,做好党风的领导者、建设者和捍卫者。
本文发表于《中国纪检监察》杂志2024年第01期,作者: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