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两座、一险、一校”重点车辆安全管理,严格贯彻落实省整改办关于重点车辆整改行动通知的文件精神,慈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开展“两座、两驾、两驾齐驱、两驾齐驱、两驾 一危一校“重点车辆。慈里交警大队结合辖区特点,多方面采取措施,全面加强大巴车、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筑牢冬季交通安全防线。
1、在加强行动组织部署前,交警大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两客一险一校”重点车辆事故特点和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整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同时,要求全体人员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两客一危、一校一方”重点车辆管控,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全力保障辖区内道路安全畅通。
2、加强道路管控,依托353国道张家塔智超站、苗市执法站,对校车、大巴车、危险化学品车辆等重点车辆进行盯防,坚持“每辆车都要检查、车登记、违法处罚”的原则,严肃查处超载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超速、过度拥挤和疲劳驾驶。
典型案例一:2024年11月17日12时02分,杨某载着9名学生驾驶湖南省1Mxx7号小型车,从慈里县三河镇三河口村土坪村至肇家港新河村路段行驶,被执勤慈里交警抓获。旅游客车和7座以上乘用车以外的乘用车载客人数超过20%但未达到50%的,对杨驾驶人给予驾驶证扣3分,并依法处罚款10200元。
典型案例二:2024年11月23日17:00,王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时。湖南G08XXX携8名学生从慈里县苗市到车湾500米路段,被执勤的慈里交警扣押,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王某驾驶人使用未取得校车牌照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依法处以1万元罚款。
典型案例三:2024年11月23日晚21时25分,杜某驾驶湖南GQ76XX小车76xx载5名学生前往慈莉县江雅镇五家桥路段,被执勤的慈里交警抓获,依据《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被杨某驾驶人使用未取得校车牌照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依法处以1万元罚款。
3、加强宣传教育,组织民警深入所辖的客运企业、校园与司机开展面对面宣传,通过近期典型事故案例、宣传资料发放等,警示“两客一险一校”司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自觉摒弃不良交通习惯,不超拥挤、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增强广大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在行动中,共查处重点车辆违法案件212件,其中使用未取得校车牌照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案件7起,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案件4起,客车超拥挤案件80起,乘用车超速行驶案件9起。
重点车辆的安全管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慈力公安交警将继续保持高压、严治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