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律师、珠海法律咨询、珠海律师事务所、景时律师事务所、珠海经视律师事务所]。
以下文章**玉阁法修,赵飞撰写。
背景
随着深港两地朝着全面深入合作的方向迈进,越来越多的涉港案件前来咨询和委托,我们的团队经常遇到同行的各种问题。 笔者以自身经验为例,分享涉港案件中常见的委托、被告、管辖权等问题。
1. 香港居民委任律师有什么特殊要求吗?
香港居民可以委托律师**在中国大陆办理法律事务,但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39条,“外国当事人需要委托律师**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国律师。 “涉外案件的有关规定适用于涉港案件,因此香港居民想要委托律师在中国大陆参与诉讼,只能委托我们的内地律师。 香港当事人委托内地律师参与诉讼,需要签署委托书,委托书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办理:
1.前往中国大陆公证处对授权委托书进行公证
在其他一些涉外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也可以通过办理境外远程公证来办理授权。
2.香港居民亦可在香港签署授权书
但是,授权委托书必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任命的具有中国指定公证人资格的香港律师在场签署,见证授权委托书只有在加盖印章和传送印章送交中国法律服务(香港)**后才能用于中国大陆的诉讼。
部分用户会要求工作人员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转接。
办公室将检查是否有转发印章,签字律师是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每年签发的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年度登记名单中,以及使用地点。
3.在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场的情况下签署授权书
在涉港民商事诉讼中,为保证委托委托书的真实性,外方当事人若想委托诉讼当事人,需在委托委托书生效前,在委托书的见证下签署委托书。部分机构可以远程确认当事人身份和授权行为,实现“授权、面对面签字”。 例如,深圳的前海法院可以通过**连接。 但是,在我们团队处理案件的过程中,面谈需要办公室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效率低下,占用了当事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所以我们一般不选择这种方式。
第二被告人向香港居民提供有关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只需“明确的被告”即可提起诉讼。 被告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或到公安机关查询常住户信息登记卡或户籍信息。 实践中,要求原告提供外国被告身份证明以证明标的物真实存在的做法,无疑给当事人的诉讼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如果涉及香港居民身份或移居香港且未在中国申请任何居留登记信息和居留证件的中国大陆前居民,主要证明文件相对复杂。
在这里,我们首先要向大家介绍一些香港居民在涉港案件中经常涉及的身份证明文件。
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香港身份证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是香港入境事务处发给拥有香港居留权的人士的身份证,是香港居民的主要身份证明文件。 香港永久性居民可申请香港特区护照。 目前,香港特区护照免签,落地签服务覆盖近200个国家和地区。
2.香港身份证
香港身份证是入境事务处发给没有香港居留权人士的身份证。 通过香港的一些人才引进计划,经批准后,申请人可以申请香港身份证,并可以在香港工作,享受当地公立义务教育服务等福利。 一般情况下,我们办理的移民身份是指第一次申请香港身份证,7年后即可申请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领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3.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种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人民》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授权的中国国籍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签发的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由香港入境事务处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机构代表居住在国外的公民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护照的有效期一般为10年,而16岁以下儿童的护照有效期为5年。 香港特区护照持有人可享受来自167个国家的香港护照持有人免签证或落地签证入境安排。
这里应该强调一下香港特区护照只发给香港永久性居民,而香港身份证持有人则没有资格申请香港特区护照。
4.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一般被香港人称为“回乡证”。 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居民进出中国大陆时使用的证件。 该证件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签发,证件有效期一般只适用于中国大陆。
5.单程通票
单程证,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证,它是中国大陆有关部门向有香港亲属的中国大陆居民签发的前往香港的文件。 一般而言,配偶、子女或其他内地人须前往香港避难,可申请单程证来港定居。
严格来说,这份文件它不是香港的身份证明文件是中国大陆公安机关在内地居民移民香港过程中签发的过渡性身份证件,其主要功能是离开内地赴港后申请有效的香港身份证件。
6.港澳台居民居留许可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是国内公安机关向居住在内地、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设施、申请永久居民登记的港澳居民颁发的证明。 2018年9月1日,《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发放办法》正式施行。 港澳台居民在大陆居住满半年以上,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留、继续学习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愿申请居住证。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是按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符合申请条件参加社会保险、劳动就业、上学、就医等,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 便利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工作、学习、生活,保障港澳台居民合法权益,通过从事相关活动证明其身份。
关于惯常居住地,《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人住所地与被告人惯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公民住所地是指公民户籍所在地“,第四条”公民惯常居所是指自该时起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他离开其居住地直至提起诉讼时,但公民住院接受治疗的地点除外”。
因此,除了对方的港澳台身份证和海外护照复印件外,如果港澳人已经在当地申请了户籍或居住证,我们也尽量使用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港澳人居住证、社区网办出具的人口信息收集表或居住信息查询表作为补充信息提交法院备案。
3. 一方当事人为香港居民的案件中,是否有特别管辖权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施2022年第18号)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争议量大(诉讼标的数额200040万元以上)的三类涉外民商事案件; 案件情节复杂,或当事人人数众多,以及其他涉外民商事案件,在法域内有重大影响。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50亿元(含)以上的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或者其他在法域内有重大影响的涉外民商事案件。 同时规定,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其管辖的实际情况,认为确有必要的,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指定一个或者多个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本规定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实行跨地区集中管辖。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指定广州、深圳、珠海三级辖区集中管辖涉外、涉港澳台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的批复》规定,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区南沙区人民法院), 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对各自管辖的涉外涉外、港澳台等相关第一审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
综上所述,这是我们对过去涉港案件的委托、被告主体和管辖权的总结。 如有需要,请随时与我们联系,让我们为您提供最专业的建议和解决方案。
律师介绍
赵飞律师。 北京京仕(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京仕(深圳)律师事务所工会会员。
执业领域
涉港案件及银行户口资金解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