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启蒙——法律与政治》系列 ——从普通法到城市法:法律哲学的另类叙事
徐晓亮 by ISBN 978-7-100-23059-9 定价: 9000元。
商务印书馆2023年11月版
法律哲学的新历史叙事!
介绍。 本书从世界性法律模式的建构史入手,考察了罗马民法、中世纪普通法、近代早期国际法和国际法以及新型城市法。 本书以康德的法律哲学为基础,对上述法律形式进行了新的历史叙述,并试图揭示这种法律形式在法哲学史上的基本轮廓。 本书将世界主义意识、国际法史和康德哲学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并将其与对现代世界新法律形式城市法的关注联系起来,为法律哲学的新历史叙事及其对世界性法律形式的可能贡献提出了一个基本的解释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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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第一章 法哲学基础的重建
第一节:从民族国家到世界主义:法哲学的范式转变第二节:法哲学领域的分化,第三节:新法哲学的正当性第二章 法哲学的另一种历史叙述
第一节 普通法的历史前提:罗马民法的历史叙事 第二节 普通法的形成:中世纪法律史的另类叙事第三节 普通法的现代表现:从万国法到现代国际法的历史叙事第三章 法哲学叙事传统的康德革命
第一节 法哲学的叙述方向转向第二节:康德公式的基本结构 第三节 康德公共理性的建立 第四节 康德新法哲学的建立第四章 立法领域法律哲学叙事的转向
第一节:向编纂的转变,第二节:立法意图的重新定位,第三节:立法决策方法的转变第五章 司法领域法律哲学叙事的转型
第一节 法律渊源的转变 第二节 裁判理由的解释 第三节 法律推理模式的重塑第六章 城市领域中法律哲学叙事的呈现
第一节:重新认识城市社会,第二节:城市权利的基础,第三节:城市正义的建立,第四节:城市法律制度的概念结论 迈向新的法律哲学
引用
结语
关于作者。 徐晓亮,博士,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法哲学和法史。 在《中外法》、《学术月刊》、《法律》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 主持国家社会科学**项目1项,司法部中青年项目1项。
迈向新的法律哲学
示例章节。 作为一种新的法律发展范式,法律世界主义有其独特的范围。 正如本书已经表明的那样,世界主义不仅是一种价值观念、一种实践现象、一种历史思潮,而且是一种本质上的原则。 基于这一原则,我们可以从时间、空间、事实和规范四个方面来概括法律世界主义的基本范畴:时间方面作为历史范畴呈现,空间方面作为边界范畴呈现,事实方面作为“政治社会”范畴呈现,规范性范畴呈现为“权利-正义”范畴。 从时间角度看,世界性方法试图为法律的演进和发展提供一种新的历史解释框架和叙事模式,这与传统的历史解释框架和叙事模式有着根本的不同。 世界主义强调,历史的演进和发展没有质的区别,只有量的区别。 特别是影响历史演变的各种因素,实质上是一个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转化、相互接近的过程。 因此,文化、政治、环境或集体意识本身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孤立。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我们需要提供基于世界主义原则的法律史叙事,从而构成法律世界主义话语的时间轴心。 在空间方面,法律世界主义特别强调跨越边界并消解边界的立场。 这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基于身份、种族、出生、阶级、性别等不同标准和规则的区分建构,实际上提取了所有可能的不平等理由,实现了真正的平等主义话语。 这种平等主义话语在制度上体现为一种跨界的人权体系建构,在概念上呈现出一种异质性自我认同的建构。 在法律世界主义的背景下,法律的空间性以及基于这种空间性构建的基本原则和规范受到根本性的挑战。 法律世界主义的事实方面是,它通过政治和社会领域的价值观不断塑造和改变制度、规范和人们的行动理由。 这一推进过程伴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 从这个意义上说,当代世界法律世界主义的呈现与全球资本流动密不可分。 这种密不可分的关系提醒我们两个对立的方面:从某种意义上说,全球资本流动确实推动了全球法律和政治变革,在全球层面形成了一股自上而下的解放力量,从而将人们从民族国家和区域文化的障碍中解放出来。 但与此同时,资本本身也包含着剥夺的一面,正是在这种解放的过程中,世界价值观念本身逐渐被资本掏空,从而形成了一种新的调制和剥夺的异化现象。 如何在全球、区域间、民族国家和地方层面克服这种异化的事实,是一个必须通过法律世界主义的事实方面来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在“规范权利”的范畴中,法律世界主义形成了独特的理论和实践方面。 可以概括为:第一,在全球层面,世界性规范与普世人权的相互作用已经形成,并以国际人权体系为核心,世界宪政的规范实践逐渐形成。 二是在民族国家层面形成以立法和正义的世界主义转向为依托的同质基本权利裁判价值学说,通过自身的治理实践,不断将世界主义的“规范-权利”要素融入民族国家的治理体系,从而为民族国家向世界性国家的转型做出贡献。 第三,在次国家领域,城市法的产生和实践丰富了世界主义的“规范-权利”范畴,特别是城市权利和城市正义概念在民族国家内部的出现,标志着世界主义的“规范-权利”范畴已经穿透了民族国家的主权壁垒,在地方层面得到了真正的落实。 法律世界主义代表了一种新的法律发展范式,它在各个层面都有自己的实践,有必要对它有一个初步的理论解释。 但是,本书并没有穷尽这个主题的范围,而只是对这个主题进行了初步的理论解释。 国际化的法律实践仍然提出了新的法律问题,需要新的法律理论资源。 希望本研究能够促进世界法学理论研究的发展和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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