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译直播潜规则
近年来,在直播电商的繁荣下,诞生了一大批以李佳琦、肖扬为代表的头部主播,创造了无数GMV神话,带领众多国产品牌出圈。 在流量为王的时代,他们成为品牌花钱的首选,拥有顶级流量和粉丝。
然而,在全网追求低价的今天,头部主播不断从神坛上掉下来,品牌与主播之间的矛盾不断放大。
此前,国产品牌枫思在其微博上爆料称,在直播电商行业,“国产需要40%的佣金才能开始,国外的商品需要20%的佣金,刚开始就行了”。 品牌要想与大主播合作,还需要签订“最低价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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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业内人士介绍,一般来说,商品的定价权掌握在品牌手中,但主播和公司会有单独的价格谈判体系,他们肯定会“破价”(指把**压到最低),所以签订底价协议的情况并不少见。
这也反映出,主播的发声力在流量的粉饰下不断压倒平台和品牌,但流量是衡量主播话语权的重要指标,直播背后的数据机制也发人深省。
从流量分配机制来看,平台目前是集中式流量机制。 也就是说,平台会根据算法分配机制,将流量分配给转化率更高、成交量更多的直播间。
根据算法,优质的直播间会得到更多的流量推送,吸引更多的商家和消费者,主播之间的马太效应越来越明显。
回到国内外直播佣金之争,其实什么都可以跟着走,这种流量机制的锚点可以说是如鱼得水。
其实主播在开播之前就已经做过盘算,明确了每一款产品的好处和布局。 比如,对于不知名的国内品牌,已经收取了坑费,销量不容易上升,所以需要搭载运力强的产品,也就是利用国外品牌抢销。
搭配洋货大牌,整场秀的销量非常漂亮,直播间有望被公认为优质直播间。
这也解释了国外商品佣金低的原因,直播间争先恐后地抢到大牌;主播可以获得更多的流量,吸引更多的商家,获得更好的机制,直播生态进入良性循环。
要知道,白标找头主播带货,大多都是赔钱赚钱的问题。 一位商家透露,“我们要给主播20万元的进站费,还要支付20%的佣金,加上样品、差旅等费用,在主播身上花费将近35万元。 ”
此外,他还要承担包装、派送、物流运输、客户服务、退换货等费用。 即使生产成本被压缩到极致,依旧不赚钱。
对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品牌来说,想要通过头部主播的流量打造品牌声音,看似是在花钱买人气,做好营销,但看似繁荣的直播间背后却是一种错觉。
直播间交通套路
除了直播间的产品布局外,在流量红利已经达到顶峰的今天,出现买粉丝、刷单等数据造假行为也就不足为奇了。
主播一般为了增加直播间的体量,以几块钱的价格出售某些产品,以换取数千万的流量推送,这在业内被称为“持单”。 然而,有些产品的转化率却高得惊人,没有打折,这意味着它是注水的。
这种注水流量刷卡行为包括雇佣水军刷假人数,以及使用机器人刷点赞、关注等互动数据。
图源:微博截图
也有卖家通过虚构的关注度和流量,在直播间制造虚假繁荣,诱使消费者冲动消费。 一些MCN机构甚至为商家编造了详细的**来获得坑费。 然而,在虚假的兴奋之后,许多商家往往最终甚至没有赚回坑费。
此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曾公布了10起网络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暴露了直播中虚构关注和流量的现象。
该局表示,流量的“变现”,通过“作弊”导致虚构交易、虚假评价等“刷单炒作”行为的革新,所谓粉丝数、**数、点赞数可以“刷掉”,部分卖家通过在直播间制造“虚假繁荣”,诱导消费者冲动、非理性消费。
本案中,当事人与常熟市长福街道雄志达服饰有限公司合作,于2024年12月开始对店铺销售的服装在短平台上进行直播营销。
2024年1月19日,党聘请了一支专门在直播中刷人气的“水军”,进入店铺直播间刷虚假流量,增加直播时展示的**数量,在直播间制造高人气的虚假氛围,欺骗和误导相关公众。
当事人“交通诈骗”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最终受到处罚 230,000元。
此外,还有很多大主播为了让直播间的销售数据看起来不错,不敢挑一些产品,会不惜刷单来维持高成交量。
目前主播按粉丝数量和货量分为头、肩、中腰、尾四个等级,收费形式有纯佣金、坑费+佣金和仅坑费三种形式。
不过,主播的收费方式也与他的咖啡位置挂钩,这也意味着话语权集中在网红和品牌手中。 据业内人士介绍,由于头部主播和公司占用了大量的流量资源,必须“破价”,因此签订底价协议的情况并不少见。
这也使得其他头腰主播难以获得商业资源,又没有产品可带,也让主播很难有机会吸引粉丝,于是恶性循环导致很多中小主播甚至难以收支平衡,很多MCN公司逐渐放弃了中小主播的培育。
直播进入下半场
事实上,商家和品牌长期饱受主播的困扰,主播追求的低价协议或许能够达到快速出货的效果,但不利于产品复购率的增长,也无助于品牌价值的提升。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监测数据显示,10月20日至11月16日监测期间,共有156条关于“直播”的负面信息。50,000件,占投诉信息的4799%,涉及**垄断、低俗商品、虚假宣传等问题。
同时,从今年年初开始,主播与品牌的低价协议就一直哗然,比如双11期间在京东直播间喊李佳琦,因为某款产品京东**的价格比李佳琦的直播更低, 违反与李佳琦签订的《底价协议》,要求其赔偿巨额违约金。
还有一位商家一直上过小阳哥的直播间,他说:“小阳哥的直播间有保险合同,违约后还有100万的赔偿金额。
低价协议闹剧过后,直播间的监管政策也在不断更新,直播已经进入下半场。
12月12日,上海发布直播营销合规指引,其中提到平台运营者不应被要求签署“最低价格协议”。
上海市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引》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规规定,主播直接与平台内运营者签订协议的,不得要求平台内运营者签署“最低价格协议”或其他不合理的排他性强制性条款,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今年3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指出,网络直播平台和网络直播发布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技术手段对其他经营者在直播间的交易、交易施加不合理的限制或者不合理的条件,或者向商家收取不合理的费用。
杭州市司法局10月30日公告,为营造法治良好营商环境,杭州市将编制一系列重点行业合规指引,同时就《直播电商行业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针对“最低价竞争”现象,杭州市司法局明确,直播从业人员除取得行政许可、备案外,不得要求商家签订“最低价协议”或者采取其他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议或协同行动,但依法不构成垄断协议的除外。
其中,《直播电商行业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第十八条规定,直播电商从业人员不得通过低价倾销、串通、哄抬价格、欺诈等方式滥用自主定价权。
总的来说,在商品直播中,主播为了竞争,获取全网最低价格,对品牌定位和长期价值产生不利影响,持续的头等舱大战也会破坏行业的生态环境。
对于商家来说,一味的盈利和**并不能给品牌带来长期价值,而头部主播给产品带来的个人品牌效应,在直播后会立即消失,难以实现长远发展。
在直播的下半场,主播、商家、品牌要找到自己的定位,才能在行业中长青。
作者 |李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