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当地报道,郑州某网络科技公司的一名员工表示,他上班仅10天就被辞退,最后只发了45元工资,公司相关负责人出示了员工签署的辞职申请书和对工资无异议的证明。 2024年1月1日,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部门人士表示,劳动者在胁迫下写辞职申请的,是无效的,但必须出示胁迫证明。
*,该员工称,他在河南郑州市通盈网络科技公司工作,有一天参加培训后突然接到通知,被开除,工作10天只发工资45元。 聊天截图显示,公司待遇为正规化前4000元底薪加1000元补贴,正规化后底薪5000元加补贴1000元。
对此,涉事公司相关负责人出示了当事人撰写的辞职申请书,并表示,根据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共计8天,请假1天,当事人实际工作时间为7天。 当即,当事人出示了聊天截图,证明自己已经上班10天了。 据律师介绍,根据法律规定,雇员的工资是从入职第一天开始计算的。 该负责人还表示,公司前三天上班都是试工,不算工资。
合同条款内容(来源:直通车安全消费官方账号)。
合同中有一条说:“90天内自愿离职或被公司解雇的,必须提交辞职信交回工作证件,工资按兼职发放,即每单45元,取消所有补贴, 出差期间发生的一切车费、住宿费用均由本人承担。 律师表示,上述条款属于“霸王条款”,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辞职申请书是如何写的?有关人士说,是领导让他写的。 “我不是自愿写的,我不写就怕出不来了。该党说。 此外,有关人员还签署了一份证明书,表明他对计算工资的方法没有异议。
公司负责人表示,如果存在胁迫,当事人需要出示证据。 现在的工资是按合同支付的,已经很合适了。 随后,经调解与双方达成协议,当场签订和解协议,公司向当事人重新发放1000余元。
2024年1月1日,极目新闻记者多次联系涉事企业了解情况,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在现场调解此事的律师告诉记者,此事已经解决。
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尚不清楚他们是否参与其中,如果员工在胁迫下写辞职申请,则无效,但必须出示胁迫证明。 工作天数通常从上班第一天开始计算。 如果劳动合同中有不公平、不平衡的条款,公司应提前告知,如果员工明知自愿签署,则生效,如果不事先通知,则视为不公平合同。 如果员工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部门投诉,如果事情已经解决,他暂时不能立案。
*:极目新闻记者杜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