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发生在安徽省合肥市。
交通事故
在网络上引起关注和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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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监控录像显示,
12月10日下午1时许,在合肥市一个T字形路口,一辆黑色SUV正在减速右转。
这时,一名骑电动车的老人从一辆黑色SUV上右转,朝相反方向行驶,然后摔倒在黑色SUV附近。
据SUV司机的母亲陈女士说,她是一名七旬老人,骑着一辆电动汽车,在事故发生时她儿子驾驶的SUV没有与老人或电动汽车相撞。事故发生后,儿子也主动下车帮助老人没想到,老人家想让儿子承担责任,支付部分手术费用。
对此,辖区交警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交通事故不一定需要身体接触才能发生具体情况需要交警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陈女士透露,目前交警已经认定儿子负次要责任,必须承担一定责任。
网络图)上。
不少网友表示不理解。
“不是那个老爷子先倒行的吗?”
“这个决定的依据是什么?”
律师:法律对交通事故没有规定。
它仅限于接触碰撞的范围。
对于这起事故,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定生认为,交通事故责任需要依法确定,并结合普通人安全驾驶的注意义务。 《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未将交通事故限制为接触性碰撞交通事故也可能在没有接触或碰撞的情况下发生,并产生责任问题。 根据上述规定,我国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以过错原则为依据的,无过错为例外。
结合交通事故,长者显然对违反交通规则负有责任。 因此,在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转弯时,SUV汽车是否减速让行,观察周围环境,履行对普通人安全驾驶的注意义务,确保行车安全?这是判断SUV车主是否有过错以及是否需要承担过错责任的关键。 对错,除了事故之外,还需要结合交管部门的调查。
还即使SUV车主对事故没有过错,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仍有规定,并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
这不是此类案例中的第一个。
在该国其他地方。
此外,还发生了非接触式交通事故。
10月28日。
G60沪昆高速公路嘉兴段。
一辆白色小车突然向右变道。
导致它后面的一侧。
第三车道上的一辆卡车让位于紧急情况。
失去对方向的控制并翻滚到地上。
幸运的是,没有人受伤。
最终。 警方确认了这辆白色汽车的司机
对本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2019 年 5 月。
杭州桐庐孙师傅正在开车。
突然猛踩方向盘,右转。
余阿姨在一旁骑着电瓶车。
刹车避让为时已晚。
汽车和人重重地倒在地上。
导致面部骨折。
交警认为孙师傅违反了交通法规
“转弯机动车应当让位于直行车辆”的规定。
它是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
事故后果的主要责任应由车主承担
交警提醒:在非接触式交通事故中,占用道路超车、不按规定让行、违章停车、乱用远光灯是造成事故发生率最高的违法行为。 一旦这些成为事故的主要原因,无论车辆是否发生碰撞,您都将对相应的事故负责。
*:一辈子的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