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杜凤之为例,了解清朝新官上任前的经济困难
一位读者留言,请于轼写一篇关于清朝新官的文章。 这样的文章不少,但大多数只讲系统,没有考虑到一些细节。 这一次,我们将以总督为例,谈谈新官员的财务困难。
所谓三火升新官,特指初任官职,不得调任。 在清朝制度下,任命救护车的程序取代了省长的程序,所以我不得不在京城待命,拿到正式证件后,就可以坐救护车到省城就职。
为了让读者对同治时期的朝廷长官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我们以广宁知府杜凤芝为特例,谈谈他在上任前和拿到官证后是如何解决经济问题的。
杜峰上任前的经济状况。
杜凤芝的情况很有代表性。 他是一名大学学者,咸丰在五年内考上了知府。 和许多其他**一样,他在京城待了十年,期间他尝试了各种方法,尽了最大的努力,但真正的回报还很遥远。
同治四年三月后,杜凤之终于如愿以偿地获得了实权,被派往广东担任都督。 3月27日,他来到事工,收到一封信"他于今年8月7日上任"证书。
在朝廷任命新的**的时限为一到四个月,具体取决于任命的距离。 清朝初期,这一制度被严格执行,如果延长时限,**将受到惩罚甚至开除。 然而,到了清朝末年,这种制度几乎不复存在,任命的拖延屡见不鲜。
杜凤芝是按照百日制任命的,但他并没有立即离开,而是推迟了四个月离开首都,直到八月三才离开,而广宁则在二十四日被任命。
杜凤芝之所以在京城耽搁了四个月,并不是因为他挑剔,而主要是因为他缺钱,因为那段时间他连一两银子都拿出来都拿不出来。 这也不例外,清朝的**,除非是财家,否则**绝大部分都是京城这边的候选人,杜凤之两人也不例外。
* 没有钱上任,让很多人看到了商机。 京城的大钱庄和大商人会以非常高的利率借钱给这些新官,最终他们被召入官场"债务拉动者"。事实上,许多刚上任的新官员,不可避免地要和这些人打交道。
杜凤之曾试图说服北京至少四五十人上门讨债,但杜凤之因为利率太高而无法让他们同意。 他说:"行业内有规矩,比如乾隆时期,如果欠5000两,只能还2500两"这将被扣除。 到了清朝末年,比例就更低了,手头只有两千两,还有许多附加条件。
6月29日,杜凤芝终于还清了拖欠北京的欠款,说自己欠了4000两,北京还了2000两。 但债主要求杜凤芝必须派人做他的长期伴侣。
不过,杜凤芝并没有放弃这笔借款,因为按照官场的惯例,新官上任三火,各种孝道少不了。 只可惜,杜凤之借来的两千两银子,连上任都不够,更别说旅费了。
无奈之下,杜凤芝继续在京借钱,共借了一万两左右,借了五次。 此时的杜凤芝似乎又找到了一条出路,但无论如何,他已经负债累累了。 换句话说,他现在躺在地上。
从杜凤芝对北京的亏欠中可以得出两个重要结论。
1.清朝法官一上台,就陷入了债务危机。
*国外债务并非清朝独有,唐朝也有类似的情况。 后来,在宋明时期,朝廷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也采取措施,确保新上任的**能暂时支付刑部两个月的工资。 清朝时期,朝廷没有发布任何指令,因此在北京偿还债务的现象非常普遍。
其实这个账子算起来很容易,杜凤芝只是一个七级广宁之县,年薪也只有四十五两。 雍正之后,实行白银工资制度,广宁虽然不胖,但还不是全部,白银工资也只有600两。 这样一来,杜凤芝的法定年收入只有645两。
然而,杜凤芝的债务高达1万两,为了还钱,他必须过上15年不吃不喝的生活。 此外,吃喝是不现实的。 其实,这点微薄的数目,还不足以支付一年的开支,杜凤之只好自掏腰包。
在这种情况下,用权力换取金钱是合乎逻辑的。 杜凤芝还是一个有良知的人,一个懂得克制自己的人。 然而,对于法外杀戮,他仍然无能为力。
2、借债的新官容易失去自主权,这为徐**提供了权力场。
如上所述,杜凤芝在北京借钱时,贷方提出了一个附加条件,那就是他必须派人到广宁长期陪他学习和工作。 杜凤之多次借钱的事实,说明他身边可能不止一个同伴或仆人。
抵达后,这些长期随从和家庭佣人主要发挥监督作用,以确保主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因为他们善于放贷,所以他们也参与地方政治。 不难想象,指望他们自觉参与治理,爱民造福人民,是很不现实的。
长期以来,清朝一直限制州县人数,规定不超过20人,违者将降职,但实际上,州县往往人数过多,有的多达数十人,有的甚至上百人。 其中相当一部分**担任债务人的律师,他们的主要活动领域是营利。
在杜凤之乃至相当多的州县的经历中,清朝制度的诸多弊端,使他难以独立,作为封建官僚,从上任那天起,就注定要成为清朝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