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是怎么回事?这在《劳动合同法》中是有明确规定的,如果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必须依法正常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这是毋庸置疑的,也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和义务,在法定义务范围内, 因此,如果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也是违反《社会保险法》的行为,因此,企业单位要承担很大的法律风险,这是不值得的。
其实,给自己的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也是有一个前提的,只有全职工作才能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这样社会保险才能依法缴纳,而不是全职,比如兼职,也就是所谓的临时就业,是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因此, 全职就业的定义也非常有针对性和重点性,主要根据工作时间来定义。
一般来说,一天的工作时间在4小时以上,一周的工作时间在24小时以上,可以算是全职工作方式,而在一些市场,比如每天工作不到4小时,每周工作不到24小时,就属于兼职工作方式, 因此,无需与员工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也无需为员工购买相关的社会保险,因此,工作时间尤为重要。
在完成规定的工作时间后,就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大家都知道,一个人在一个工作的地方,每天工作超过4个小时,没有太多时间做第二份兼职工作,因此,这肯定是你的主要工作,也是你的全职工作, 而你最后一周的工作时间超过24小时,也就是你每周至少有4-5天,很有可能你是在自己的单位工作,因此,根据法律规定,有必要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在一些工作场所,他是全职受雇的,但他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其实这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大家不应该抱着不签劳动合同的心态, 这是没有好处的,对于雇主来说,只会让他们付出更多的代价,最终受苦的还是他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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