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市阎良区消防救援大队
关于 2023 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备案申报公告
区内所有社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消防监督检查条例》《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情况公告如下:
1. 申报截止日期当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此后,直到每年的3月31日。 二、申报要求(一)凡符合《陕西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定义标准(试行)》(详见附件1)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向盐梁区消防救援大队申请备案。 (二)凡符合《陕西省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和一定规模个体工商户定义标准(试行)》(详见附件2)并符合《陕西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定义标准(试行)》的个体工商户,报雁良区消防救援大队备案。 三、申请渠道拟申报单位有自己的《习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详见附件3)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备案登记表》(详见附件4),填写实际情况后,可通过邮件或邮寄方式向燕梁区消防救援大队申报, 如有疑问,请致电盐梁区消防救援大队咨询。四、申报要求(一)2024年已申报认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至今未发生变化的,可直接认定为2024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本次无需重新申请备案。 (二)新增单位符合定义标准的,应当依法申报备案。 建筑物的独立产权单位或者使用人,符合界定标准的,应当独立申报备案; 如果建筑物本身符合定义标准,则还需要单独申报建筑物的产权单位以备案。
有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在同一地点,符合界定标准的,无论所属单位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均应独立申报备案(申报时应填写单位法定名称,注明所属单位及其地址); 下属关系单位位于同一地点的,下属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界定标准的,还应当独立申报备案。
各单位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对申报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未按照通知期限和内容规定的,纳入消防安全信用监管和信用惩戒。
3)对未申报备案的,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符合规定标准的,由盐梁区消防救援大队通知其在规定期限内补案。(四)阎良区消防救援大队应当对社会单位依照消防法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申报的备案信息进行核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纳入双随机公开监督管理和消防安全信用监管。
联系邮箱: 2717170944@qqcom
联系方式:029-86867119
习市阎良区消防救援大队
11月 29, 2023.
附件:
附件1:陕西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定义标准(试行)。文件附件2:陕西省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和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定义标准(试行)。doc 附件3:《习市阎良区重点消防安全单位申报表》。 商务部附件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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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闫婷 审稿人:何毅。
*:地区消防救援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