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奖是一件幸运而幸福的事情,但奖金没有兑现也非常令人心疼。 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曾审理过一起因兑付胜诉发票而引发的纠纷案。
案件基本案情。 戴某按照发票中奖品兑换说明的规定,持中奖发票到相关单位兑换奖品,单位工作人员以需要开具中奖发票兑换奖品为由拒绝兑换奖品。 随后,当戴某前往开具发票的地方索要奖品时,服务员也以老板不在为由拒绝兑换奖品。 无奈之下,戴某依法向石龙区法院起诉该单位,要求该单位履行赎回中标发票的义务。
试验结果。 石龙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单位拒绝兑付奖励的行为违反了《有奖普通发票管理办法》中发票奖励兑付说明的规定,有关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按照中标发票中的中奖金额及时向中奖者兑现兑奖人的义务。 随后,石龙区法院行政法庭书面通知该单位履行兑奖义务,该单位接到通知后,认定中标发票真实性,并立即为戴某兑换发票奖金,戴某对结果满意,主动撤诉。
法官提醒。 消费者中奖发票后,可当场将奖品兑换给开具发票的收款人,收款人应保留奖品兑换券,并在奖品兑换副本上加盖发票专用章获奖者也可以到受益人的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奖品,领取奖品时必须持有未分开的发票副本和奖品兑换副本。
*:河南法制报记者 陈雅雅 通讯员 安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