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有一辆偷来的车,你就得付小偷的钱,是什么原因?一审法院也支持了小偷的主张,那么这是怎么回事呢?
故事的主人公是来自湖南的徐先生。 有一天,他接到法院传票,一见到申诉人,差点大笑起来。 猜猜是谁?实际上是两年前偷了他的摩托车的小偷。
两年前,徐先生的摩托车被偷了,他开车追了上去,在加油站加油后正准备继续寻找偷车贼时,他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那是他丢失的摩托车,旁边有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 徐先生还没走上前,那家伙就骑着摩托车离开了。 徐先生不敢耽搁,急忙开车追上去,同时还不忘向警方报案。
就这样,你追了我一段距离,最后在一个弯道,徐先生的车撞上了一辆摩托车,同时,车子也翻了,徐先生再次报警**和急救**,小偷被抓入狱两年。 你认为这就是故事的结局吗?错!小偷出狱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起诉徐先生,要求赔偿。
徐先生疑惑不解,这件事本身就是他,小偷怎么还有“先告恶”的理由?没想到,小偷拿出了自己准备已久的证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和残疾等级鉴定意见书,其中明确指出徐先生没有保持安全距离,导致小偷受伤到10级残疾。 小偷还说,为了治病,家里一直欠债,欠了几十万,现在不能干重体力活,只能靠父母养活。
一审法院认为,在此次事故中,小偷有过错,应承担90%的倒车和逃跑责任,徐先生也因未保持适当距离而有过错,应承担10%的责任。
一审判决为:责令保险公司赔偿傅某(小偷)各类损失共计11.5万元,徐某个人赔偿1255元。 这也意味着小偷打赢了官司,徐先生只能自掏腰包出钱。
但故事还没结束,小偷一审胜诉后,尝到了甜头,却不满足,上诉将保险公司和徐先生的赔偿金额提高35万!提出增加医疗费、失工费、护理费等一系列要求,如今徐先生真的要成“大冤家”。
好在正义来得不迟,在二审中,徐先生的律师巧妙地将案件性质从交通事故转移到刑事案件,防止犯罪发生,从正当辩护的角度来看,徐先生是在自救,让他不再需要赔偿。 此时,一审判决被推翻。
为什么小偷会执着于医疗费、误工费等?也许,正如他所说,这个家庭已经负担不起**的开支和生活费,急需这笔巨额的赔偿。 那么,如果你在日常生活中不幸遭遇车祸,一定要及时争取自己应有的权益,了解各种费用的计算明细就很重要了,比如医疗费、失工费、护理费等。
医疗费:包括**费、**费、住院费、手术费等。 通过住院费收据、住院费报表和医疗费收据等证明文件来证明。
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贴等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应注明护理时间和照护人数,营养费应参照医疗机构意见,根据受害人的残疾情况确定,伙食补贴也应按实际住院天数计算。
损失工时工资: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益计算损失工伤赔偿金。 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可以参照起诉地法院所在地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上一年度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计算。
通过这起不寻常的案件,你有没有学到它背后的法律知识?了解有关法律的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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