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武同志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准确把握调解工作的正确方向,认真践行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初心。
1、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李维武同志对人民调解工作充满热情,自始至终认真履行职责。 认真负责对待工作,热情高涨,全面认识矛盾纠纷,耐心细致待当事人。 在调解冲突或纠纷之前,我们会对多方进行调查,充分了解情况,并以求实的工作态度交换各方的心意。 2024年5月,在一次调解过程中,他发现当事人年老体弱,生活确有困难,纠纷解决后立即联系宝村干部,通过多方协调为当事人申请临时救济。
在调解工作中,李伟武同志开拓创新,立足人民、服务人民,真正践行了人民调解更贴近人民、更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践行风桥精神,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初心
李伟武同志坚持以“敢为人先、勇于站在潮头、以人为本、春风雨和睦精神、就地解决问题、放弃谁负责”的座右铭作为践行风桥精神的座右铭, 并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宗旨,化解了一批尖锐复杂的矛盾纠纷,赢得了党委和群众的一致认可和支持。
2024年12月,一场长达一年之久的海峡两岸情感纠纷顺利化解,在尊重两岸情感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过24小时的沟通调解,完成了区委交的函访任务,成功避免了这场情感纠纷的升级。
2024年疫情期间,李维武同志克服重重困难,成功化解了一起跨国死亡赔偿纠纷,使非洲尼日尔工伤死亡遇难者的骨灰被送回家乡,一次性为遇难者家属支付了133万元的赔偿金。 2024年1月,李伟武在内蒙古锡林浩特市收到罗某的网上申请,称其与陈某在蒙津区发生民间借贷纠纷,锡林浩特市法院3年未执行,请求执行和解。 经过近一个月的线上调解,双方达成和解,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于2月22日结案,这起异地执行困难的案件告一段落。 通过线上调解,真正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让老百姓跑腿少”。
3. 开展义务讲座,将经文传授给同事
在工作中,李伟武同志不断总结自己的经验,乐于帮助他人。 他经常与同事、同行分享自己的调解经验和做法,并用婚姻、继承、邻里纠纷等相关典型案例,向同行讲解和交流调解的基本原则和技巧,帮助更多的人民调解员加深对调解工作的理解和掌握,帮助提高全区基层人民调解员的素质水平。2024年9月,在洛阳市蒙津区政法委的组织下,李伟武同志先后在洛阳市蒙津区270个村、18个行业调解委员会的437名调解员开展了4次志愿培训。
2024年5月,李伟武同志应邀在洛阳市孟津区城关镇、惠蒙镇、宋庄镇等219人进行志愿讲座。 2024年6月、7月、10月,应邀参加洛阳市前河区司法局、西公区、洛宁县司法局组织的法解员、人民调解员培训,对172个社区的387人进行了业务培训。
李伟武同志是一个敬业、专业、快乐的人,“一花不春,百花齐放”,也是对李伟武调解工作的生动描述,他以无私的奉献精神,将自己的知识和经验毫无保留地分享给更多的调解员,他的目标是让调解员这个群体能够共同进步, 为更多人打开心结,化解矛盾,实现百树百花和谐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