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邻里之间的矛盾就像打结的绳子,只要耐心解决,总能解开。 “因为一次聚餐上的不愉快话语,双方发生冲突打架,过去邻里互为对立,但后来无法和解,埋下了社会纠纷和矛盾的隐患。 近期,曹妃甸区人民检察院进一步推进诉讼源头管理,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调处邻里矛盾,督促双方达成和解,将邻里矛盾化解到群众家门口。
办案检察官受理案件后,应考虑到双方当事人身处邻里偶发冲突引发的轻伤案件,“一诉”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矛盾,应以解决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为依据,运用诉讼源头管理的思维方式解决纠纷。 本着修复邻里关系,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真正实现诉讼源头管理的目的,首先找到“根源”,聚焦矛盾焦点,经过多次走访了解情况,认真梳理案件事实,办案公诉人发现,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只是在吃饭时因不愉快的言语而发生冲突, 而且之前没有旧怨,被害人有一定的过错责任,犯罪嫌疑人开始打架时也是酒后冲动。求“药方”后,他主动开展调解工作,办案检察官积极联系辖区派出所民警、村委会干部、人民调解员共同开展多方调解。 然而,在调解过程中,由于双方情绪激动、态度强硬,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调解工作陷入停顿。 办案检察官本着“如我起诉”的精神,多次上门指导沟通,从合理性、实质性、法律推理三个方面耐心细致地讲解法律和推理,从不同角度对双方进行思想引导,消除双方的对立情绪, 希望双方相互理解,相互感同身受,劝说双方解开“心结”。最终,双方化敌为友,签署了和解协议。 至此,提前消除了一个隐患,彻底化解了双方矛盾。 此后,检察院作出相对决定,依法不起诉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三人。
感谢检察官一次又一次地为我们说话和调解,这真的很难,也为了我们的人民。 由于检察官所做的工作,我们得以解决持续了一年多的冲突和争端。 “在双方的一再感谢下,一起轻伤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检察员的工作方法,不仅解开了心结,而且修复了关系,用“检察蓝”描绘了一幅法治和平的“新图景”和社会治理的“好枫树画”。
群众利益不小,每一根枝叶都牵扯到。 检察机关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解决每一个“麻烦事”,真正让群众感受到真正的司法收获感和幸福感。 近年来,曹妃甸区人民检察院紧跟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要求,做到不交接矛盾、不发生事故、不缺服务等,深化检察环节诉讼源头治理,积极开展基层轻伤刑事案件矛盾化解工作, 刑事和解率逐年提高,案件结案、矛盾化解、问题解决,得到了党委的认可肯定,得到了辖区人民的褒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