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12月7日版面。
高质量、高效率地履行职责
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
最高人民检察院
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童建明
宪法是立国之本,是治国总宪章。 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就宪法的性质、地位、职权、实施、宣传教育等作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提供了根本依据。 在新时代新征程下,检察机关将继续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和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意见》, 以高素质、高效率的检察官履行职责,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地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建设强国和民族复兴贡献更大的检察力量。
坚定不移地捍卫宪法确定的党的领导地位,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坚持党的领导是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和最大优势。 我们将始终坚持政治观点和法治,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指示和重大决策部署精神,把讲政治与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有机结合起来,把党的政策贯彻落实与贯彻落实国家法律统一起来, 把讲政治贯穿于检察履职监督办案全过程,坚定拥护“两立”,用实际行动坚决实现“两个维护”。
围绕宪法确定的国家发展目标,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检察机关将始终不渝地坚持宪法确定的国家根本任务、发展道路和目标,按照党和国家的中心和首要任务履行职责,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在法治轨道上保持稳定、促进发展、实现善治。
坚持宪法确立的人民主体地位,维护和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 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实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继续为人民办实事,如诉讼中的人权保障、群众来信来访、检察听证、司法协助等检察事项,夯实党治党政治基础。 要更加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确保检察工作始终置于人民监督之下。
全面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更好发挥检察官的作用。 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宪法定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继续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院”全面协调全面发展,更加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部署“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报告,配合立法机关加快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立法,制定完善公益司法保护“中国方案”。
坚持以宪法为基本活动准则,确保检察权始终依法依规行使,在法治轨道上正确行使。 检察机关将牢固树立依宪法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的观念,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行使职权,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
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为建设强国和民族复兴提供宪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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