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海洲 |Cube:让我们谈谈专栏作家。
近日,另一家实施“掏空分红”的公司的IPO被叫停。 12月15日,深交所发布《关于终止审查明哲集团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决定》,结束了铭哲集团的上市之旅。
根据深交所决定,2024年6月26日,深交所依法受理明哲集团首次公开发行**、主板上市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审核。 2024年12月12日,明哲集团向深交所递交《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书》,保荐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回关于撤回鸣哲集团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及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查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对明哲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主板上市的审查。
明哲IPO的终止并不令人意外。 毕竟,近期有不少在IPO前进行“掏空分红”的IPO公司被终止上市。 而明哲集团则是“掏空分红”的又一典型。 根据公司招股书,2024年至2024年,明哲集团净利润为179亿元,167亿元,29亿元,共计6个36亿元;同期现金股利为38亿元,117亿元,345亿元,共计8个44亿元,公司现金分红金额甚至远超同期净利润。 公司的现金分红不仅分割了同期的净利润,还分割了过去几年积累的利润,是名副其实的“分拆”。
明哲集团就是这样一个“掏空分红”,最大的受益者自然是公司控股股东高海清的高家。 招股书披露,明哲集团前三大股东为高海清、张国玲、高逸飞,三人合计持股80明哲集团8%的股份,这三个人其实是一家人,老高是父亲,老张是母亲,小高是女儿。
明哲集团2024年至2024年现金分红共计8次44亿元,以上三人拿了近682亿美元的股息。 此外,高海清的弟弟高海峰和张国玲的弟弟张国民也是明哲集团十大股东之一,持股19% 和 15%的股份,而其他家庭成员则不同程度地间接持有股份。 如果算上七大姨和八大姨,你得到的现金总额接近75亿元,明哲集团已经完全成了高家的ATM,当然,如果明哲集团不上市,明哲集团就成了高家的ATM,毕竟明哲集团本身就是高家的家族企业,他们想怎么分公司的钱就可以了。 不过,既然明哲集团要IPO,成为上市公司,那么高家的“掏空分红”就不合适了。 既然公司能支付大量的现金分红,就意味着公司的钱还不错,既然如此,公司为什么要上市并计划募集资金140997亿元?公司想先通过分红掏空公司,再从投资者那里募集资金进行发展,从而将公司未来发展的所有风险转嫁给二级市场的投资者,这难道不是很明显吗?
而且,通过上市,高家不仅不再承担企业发展的风险,还可以趁机套现,甚至实施“清仓”,然后拿资金换取套现,在国外过上自由自在的生活。 毕竟,高家的三口都有国外永久居留权,其中:高海清,中国公民,在新加坡拥有永久居留权;张国玲,中国公民,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高亦飞,中国公民,拥有新加坡和英国的永久居留权。 就这样,高家离开了市场,只剩下一家空壳公司。 明哲集团毕竟只是一家物业公司,别说有什么发明创造,也没有任何科技含量,而只是一个普通的平庸公司,不能再平凡了。 因此,这样一家公司的终止上市,对中国和广大投资者来说,应该是一件幸事。 中国应该对这种“掏空分红”的IPO公司说不,对这家平庸的IPO公司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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