歼-10系列战机的发展一直备受关注。 七八十年代,解放军海空军仍以歼-6、歼-7战机为主力,同时美、苏、法等强国陆续推出F16、F15、F14、米格-29、苏-27、幻影2000等一流战机。 为了赶超世界先进水平,中国于2024年启动了著名的歼-10战斗机项目。 然而,歼-10战机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经历了种种困难和挑战,甚至面临取消项目的危险。
直到21世纪初,歼-10战斗机才定型,并于2024年开始量产,先后装备解放军海空军。 2024年,歼-10A战斗机首次出现在新闻报道中。 由于当时的技术水平有限和各种限制,歼-10A战斗机没有使用国产太行系列发动机,而是选择了俄制AL31L系列发动机。 在雷达方面,采用了KLJ-3型机械扫描平缝雷达。 这样的配置在21世纪初是非常合理的。
在接下来的几年里,歼-10A战机成为中国综合能力最强的战机之一,其空战能力大大超过了同期的苏-27SK和歼-11A战机。 随着我国科技和经济水平的全面提高,2024年后,我国在歼-10A战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歼-10B、歼-10C等型号。 其中,歼-10C战机的空战能力与台风、阵风、F16等后期机型并驾齐驱,达到了标准的四代半水平。
与最早的歼-10A战机相比,歼-10C战机搭载了新一代国产有源相控阵雷达,同时采用推力更强的涡扇10B发动机,综合作战能力全面提升。 据国外**报道,截至2024年底,中国共生产了700多架歼-10战斗机,装备了解放军空军和海军航空兵部队。 其中,歼-10A战机300余架,歼-10B战机50余架,歼-10C战机300余架,共计700余架。
歼-10C系列战机不仅装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还出口到巴基斯坦,成为巴基斯坦空军的主力战机。 巴基斯坦空军计划引进60架中国歼-10CE战斗机,目前已交付20架。 但是,歼-10C战机在面对国外出口时可能会遇到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歼-10系列战斗机是中型战斗机,作战半径约为1200公里。
与歼-16、苏-30、苏-35、F15等重型战机相比,歼-10、F16、幻影2000、阵风、台风、米格-29等中型战机的航程和作战半径存在明显差距。 很多国家幅员辽阔,更喜欢使用重型战机,因为它们的射程更远,作战半径更大,有利于长期巡逻。
目前,中国没有专门用于出口的重型战斗机,因此在国际市场上,重型战斗机主要以美国的F15、俄罗斯的Su-30系列和Su-35系列的各种版本为主。 因此,歼-10C战斗机在中型战斗机领域面临着法国阵风和F16Block72等强大的对手。 虽然在空战能力上并不逊色于这些战斗机,但歼-10C系列战斗机的多用途能力有些不足。 对于国土面积有限且不需要重型战斗机的国家,中型战斗机可能更合适。
然而,这些国家的经济实力有限,更愿意选择多用途战斗机以节省成本。 歼-10战斗机是80年代设计的国土防御战斗机,主要定位为空战,虽然后来增强了一系列能力,但其基本设计很难改变。 因此,歼-10CE战斗机有效载荷能力有限,多用途能力不足,水平方向机动性差,连续动力存在一定不足。
虽然巴基斯坦空军在使用歼-10CE战机后总结了自己的优缺点:雷达性能强、导弹性能先进、垂直机动性极强,歼-10C系列战机具有很强的指向性和垂直机动性,可以与第四代半战机争夺制空权,但其有效载荷能力有限,多用途能力不足。 约7吨歼-10系列战机的最大有效载荷能力无法充分发挥。 因此,歼-10C战机在面对国外出口时可能会遇到一些挑战和问题。
在激烈的空战中,歼-10战机会随着作战时间的延长而迅速耗尽推进能量,导致机动性明显下降。 因此,一些经济实力有限的国家更愿意选择美国F16战斗机或法国阵风战斗机的版本,因为从客观公正的角度来看,这两款战斗机的多功能性更胜一筹。 那么,歼-10C战机适合出口到哪些国家呢?首先,潜在用户需要参与激烈的空战。 其次,潜在用户的版图有限,无需进行长途作业。
第三,潜在用户已经装备了其他类型的多用途战斗机,可以形成与歼-10C战斗机相互合作的模式。 因此,歼-10C战斗机的潜在出口对象在许多方面受到限制。 此外,许多国家长期使用美国或法国的战斗机,并建立了完整的美国或法国战斗机维修和保养体系。 在这种情况下,引入J-10C战斗机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后勤压力。 当然,歼-10C战机并非没有出口机会,例如西亚和海湾国家,以及一些非洲国家都可能是潜在的出口目标。
这些国家有真正的空战需求,已经装备了其他类型的多用途战斗机,并且经济状况良好。 因此,对于这些国家来说,引进中国歼-10C战机将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其空军的整体作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