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江西省德兴市法院审理了一起备受关注的离婚纠纷案和人格权纠纷案。 这起案件因“结婚16年,3个孩子不是亲生子女”的剧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当事人陈志贤与妻子余某离婚纠纷、人格权纠纷案同日开庭审理。 据介绍,本案涉及的复杂问题不仅限于夫妻关系破裂,还涉及DNA检测的真实性、房产归属、子女抚养费数额等问题。
据了解,陈志贤在起诉书中表示,他对三个女儿的亲生父亲身份存在怀疑,并进行了DNA鉴定。 鉴定结果显示,三个女儿都不是陈志贤所生。 陈志贤被这个结果震惊和愤怒,他认为自己是被妻子虞某背叛和欺骗了。 因此,他不仅要求离婚,还要求俞某赔偿他的精神损失和子女抚养费等费用。
庭审中,陈志贤提供了大量证据支持其主张。 他向法院提交了相关的银行对账单、转账记录等证据,以证明他为抚养女儿所支付的费用。 同时,他还提供了俞某与其他男子的亲密关系**、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余某在婚姻期间与其他男子有不正当关系。 这一证据引发了对夫妻之间信任和婚姻忠诚度的质疑。
不过,俞某并不认同陈志贤的诉求。 她在庭审中表示,陈志贤提供的证据并不能证明三个女儿不是他的亲生女儿。 她认为,陈志贤之所以提起离婚诉讼和人格权纠纷,只是为了获得流量和炒作自己。 她质疑陈志贤通过“贿赂”获得的DNA鉴定报告的真实性,并要求重新评估。 同时,她还提供了自己与陈志贤婚后生活的琐碎信息,试图证明两人的关系已经破裂,而不是DNA检测结果引发的争议。
此外,俞女士还对陈志贤要求她返还子女抚养费表示不满。 她认为,陈志贤要求返还的子女抚养费金额过高,与实际情况不符。 她指出,母亲从小就抚养三个女儿,她也为女儿的教育和生活付出了不少心血和费用。 因此,她认为自己有权获得相应的赡养费。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案中,双方均未对财产的所有权提出异议。 陈志贤和俞某共同居住的三层楼房,成为双方关注的焦点之一。 陈志贤认为,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分割。 另一方面,俞先生认为,该财产是陈志贤的个人财产,不应分割。 双方都提供了证据来支持他们的论点。
此外,在审判过程中出现了令人震惊的情况。 据介绍,陈志贤还提交了与俞生下第四个女儿有关的证据。 这一证据进一步引发了对夫妻之间信任的质疑。 此前,俞某一直坚称这三个女儿是陈志贤的亲生女儿,但现在又出现了第四个女儿。 这种情况无疑增加了案件的复杂性和争议性。
这起“三孩非亲生”案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议。 人们对夫妻之间的信任和背叛表示遗憾和谴责。 同时,也引发了人们对婚姻忠贞和道德底线的思考和反思。 无论案件最终结果如何,本案都提醒我们要珍惜夫妻之间的感情和信任,共同努力维护家庭的和谐与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