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上午,“16岁3个非亲生婴儿”案在德兴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记者从陈志贤处了解到,陈志贤在法庭上提交了新的证据2024年11月,妻子于华(化名)在上饶市一家医院生下第四个女儿,陪同人员为与她有不正当关系的吴某某。
12月27日晚,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28日上午,法院将开庭审理离婚纠纷案,下午,将是当事人与“第三人”的人格权纠纷案。 至于该女子和“第三者”是否出庭,知情人士表示,暂时不清楚。 知情人士称,双方的主要诉求是离婚;二是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其中一人认为抚养权应属于女方;审判还将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债务的清偿,以及归还三个孩子多年来的子女抚养费,以及精神损害赔偿。 2024年12月,陈志贤与于华结婚。 2024年,于华生下了第一个女儿,此后又生下了第二个女儿和第三个女儿,陈志贤一直在抚养她。 2024年4月和5月,DNA鉴定结果显示这3个女儿都不是陈志贤的亲生孩子。
陈志贤介绍,今年,有人告诉他,他的妻子于华在上饶市的一家医院生下了一个女儿。 他将这一信息告知了**律师杨律师。 随后,杨先生向当地法院申请调查令。 随后,他和杨律师前往医院调查。 相关案例显示,2024年11月,于华在医院生下一名女婴。 该案由于华和陈洁贤两个人签名。 陈洁仙还在案子上留下了一个**号码,号码的主人是吴某某,与俞华有不正当关系。 案件显示,吴某某是于华的同伴。 “也就是说,于华生下了第四个孩子,陪同的人是吴某某,很可能是吴某某冒充我签了字,把'志'写错了,写成了'杰'。 ”陈志贤说。 2024年7月5日,德兴市**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称,于华与吴某某存在不正当关系。 此前报道:
结婚16年后,男方得知自己的3个女儿不是亲生女儿,而妻子:血缘关系很重要“结婚16年3个孩子非亲生”案会**,男子:有“重大案”公布**:九派新闻、上游新闻、澎湃新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责任编辑:翟晓晨
评论: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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