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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思维它是法人按照法律的逻辑在决策过程中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一种思维方式。 其中最重要的是法律认知思维或判断思维。
面对网络空间信息内容泛滥,如何判断信息发布的全面性和准确性,提取网络信息的全面性、客观性和真实性。 这是法人必须具备的理性思维方式。
【案例简介】。12月25日,备受关注的山西杨高“订婚案”一审判决结果公布。 经杨高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24年1月30日,被告人习与被害人由当地婚姻介绍所介绍,双方于5月1日订立婚约。 次日下午,在杨高县某小区一户人家中,被告人不顾被害人的反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被害人当晚报警。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违背被害人意愿,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构成**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 (*在互联网上打开新闻)。
该案思想冲突强烈,争议激烈,引起不同群体的焦虑或关注。 在法院判决之前,网络上不少人擅自更改了来源内容,在节奏的驱使下,谣言四起。 偏向地认为“女方要钱要地产,不诬告男方”,混淆“订婚”和“结婚”的概念,夸大“以后夫妻要签字同意后才能发生性关系”等错误言论,从而质疑司法公正,加剧**场的分裂和对抗。
如何运用法律认知思维判断争议信息?
1、要全面查证案情,“零碎”引文不得断章取义、一概而论。
“碎片化”的信息获取渠道将一件复杂的事情简单化,容易造成盲人摸象,泛化信息认知习惯。
1、从法律事实上看,只要“违背被害人意愿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的事实证据充分,定罪就没有问题。 网上对法院披露的案件有详细的介绍,本文不再赘述。 公开案例的实际情况与前期部分内容有区别,有其自身的节奏:
关于“习不顾被害人的反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事发后,受害人情绪激动,实施了放火烧卧室柜、客厅窗帘等行为,还从房间逃出,通过楼梯下到13楼喊'救命',随后被习强行拖回房间”;当晚,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 侦查人员对被害人尸体进行检查后,被害人的左右臂和右手腕均有瘀伤“——这些事实不能通过单方面陈述来确定,根据刑事证据规则,必须有多个证据**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2.一些自我领导者不应该轻易地在单一来源面前盲目“排队”。 我们应该采取更加谨慎的态度,不要急于“蹭”热话题来说话、表态、偏袒任何一方。 容易散布片面信息,滋生虚假谣言,使**成为“绑架”正义的工具。
3、法院已经向公众披露了案件事实,回应了公众的质疑,但为什么还有人相信“阴谋论”的错误认知。
人们倾向于相信支持最初信念的证据,并继续解释随后的信念。 这是由锚定确认偏差的心理因素决定的。
二、人多已收到一条消息**,缺乏独立思考意识,从而随波逐流,导致认知错误。
1、在法律思维中,有一个原则叫:不能成立证据。 这意味着,如果只有一个证据来源来支持一个结论,那么这个结论往往是不可接受的,而且一定是有问题的。 只有一个***的证据可以被歪曲,甚至完全错误。 判断事物要多方相证,这是法律认知思维的基本操作规范。
2、有时候,虽然新闻来源比较多,但必须要经过分析和判断。
因为很多信息来源是无法辨认的,甚至有些是匿名信息来源,没有明确说明信息来源,会降低可靠性和可信度。 其中一些似乎有多个证据来源,但本质上它们都是轶事证据,最终来自单一信息来源。 本案中,在法院判决之前,所有举报的信息来源均来自被告人家属,未经核实就断章取义,但负面影响明显。
第三,信息碎片化容易形成认知盲区。
信息碎片化是指为适应互联网时代通信的需要,以手机、微博、网页等新形式重新编辑的完整信息的块状、分散形式。
1)人们之所以更容易接受碎片化的信息,是因为它通常能显著降低认知成本,简化复杂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有可能让步于公开信息并形成认知偏差。
2)信息碎片化容易使人断章取义,形成错误的判断,降低认知,因为信息本身不合逻辑、碎片化、杂乱无章,准确率低。它使信息的准确性容易被忽视,导致观众对事物的准确性产生错误的认识。
第四,基于情绪和偏见等主观因素的立场会导致选择性忽视。
1.受众往往被他们选择的信息束缚在一个茧状的房子里,这被称为信息茧。 公众对信息的需求往往是有选择性的,而不是全方位的,并且受教育程度、兴趣爱好、世界观等各种条件的影响,符合自己认知框架的信息会优先吸收。
2、如果不进行系统的认知,不追求深度思考,长此以往,就很容易出现惰性思维,失去辩证思考的能力。
5.作为一种理性的思维方式,如何分析和判断信息和证据:
1、客观公正,逻辑严谨,谨慎对待主观因素;在探索事物的过程中,多做事实判断,少做价值判断;
2、打破固定思维和习惯思维。 不受标签和权威认可的约束。 对事物的感知并不止于表面。 人们的理解不仅是知识的扩展,更是对事物理解的深度。
3.多种信息来源来分析和判断事物。 不要有先入为主的想法,不要依赖你认为可信的片面来源,积极寻求更多的来源进行比较,打破理解的局限。
(作者:王宏律师【法律如剑】云南恒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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