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4日,金力泰(300225)披露了收到行政处罚的公告,确认其通过***虚增营收。 公告一出,股吧的受害股东大怒,想要追究法律责任。
事实上,早在去年3月,金力泰就公布了一起投资者索赔案,起因是金力泰高管持股一闪而过此后,金力泰陆续发布了11起股东索赔案件的公告。 据笔者统计,截至2024年10月13日,金力泰已公告股东债权31项,债权总额超过2800元。 在这些案件中,金立泰为第一被告,袁翔、罗典两名高管为第二、第三被告,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笔者指出,这31起案件中,绝大多数是针对高管的闪烁增长,只有1起案件是针对***的,而将这两类案件打包在一起起诉的案件有5起。
如果您看到上市公司或相关人员受到处罚或处罚,您是否能够要求赔偿?没有。 如果就这么简单,那就没意思了。 作者试图分析:
袁翔、罗点因闪烁持股被深交所公开训斥,在未增持的情况下增持实施结果公布后,股价几乎跌至涨停,因此具有债权的实质要件。 当然,笔者认为,股价落入什么并不重要,因为**法规定,只要亏损是由于持股的闪烁增持造成的,这些损失都可以从闪烁中索赔。 因此,就持股的闪烁增长向这两个人索赔是可行的。 笔者团队判断,在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9月30日(含)期间出售或继续持有金力泰,并在2024年10月10日(含)后出售或继续持有金力泰的投资者。如果对这两个人提出索赔,预计法院将予以支持当然,向金利泰本身索赔是不确定的。
不过,看似有行政处罚支持,但遗憾的是,在该事项实施曝光的两个时间点,股价和成交量并未发生明显变化,不存在索赔的实质性要件。 因此,笔者建议我们在这件事上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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