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王(男)和吴(女)本为夫妻,育有一子二女。 2024年,双方通过法院调解离婚。 离婚后,王某从安徽回到无锡工作生活,四个子女从未探望或赡养过王某。 2024年,在王某弟弟妹妹的见证下,王某与居委会签订了遗赠赡养协议书,称由于历史等原因,王某一直单身,虽然有兄弟姐妹,但由于工作繁忙、距离远、照顾不便,居委会按照“五保户”的待遇,负责王某的日常生活和养老直至生命尽头, 王某的财产在他去世后由居委会处理。协议签订后,居委会安排专人照顾王某的日常生活和医疗护送,直到王某94岁去世,并为他办理葬礼。 得知王某去世的消息后,王某的四个子女从外地赶回来索要遗产,引起了与居委会的争执。 居委会无奈,只好起诉法院,要求确认遗赠和赡养协议有效,王某名下的房产属于居委会。
评审结果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认为,王某与居委会签订的遗赠赡养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20年来,居委会照顾了独居的王某,妥善安排了他的住所,有专人照顾他,支付了他的医疗费,支付了养老院和丧葬费,履行了他作为遗赠赡养人的义务,但王某的四个子女却没有履行任何赡养义务, 四子女主张遗赠赡养协议违反公平原则,无事实或法律依据。因此,决定王某的财产归居委会所有。 王某的四个子女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佳视点
在处理继承问题时,许多家庭面临着各种复杂的情感和法律问题。 其中,子女未能履行赡养义务,如何选择遗赠和受抚养人成为两大核心问题。 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但在实践中,我们需要深刻理解,慎重行事。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这两个问题,并给出相应的风险防范建议。
一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是否必然导致继承权的丧失?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义务赡养、扶持和保护他们。 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是法定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然而,在本案中,王某的四个子女从未探望或抚养过王某,也没有履行任何抚养义务。 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遗弃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如果被继承人没有通过遗嘱或其他方式排除继承人,被继承人仍将按照法定继承权获得遗产,但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遗产适当分配给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
第二遗赠和赡养协议的效力如何确定?
《民法典》第1158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订立遗赠、赡养协议。 根据协议,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自然人的赡养、埋葬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遗赠赡养协议优先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因为遗赠受抚养人已经履行了义务。 本案中,王某与居委会签订的遗赠赡养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为了使遗赠和赡养协议有效,还必须满足某些条件:
1.协议各方的意图是正确的:遗赠和赡养协议必须基于双方的真实意图,不得有欺诈、胁迫、误解等。
2.合作提案的内容是合法的:协议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3.协议的形式是合法的:遗赠、赡养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 口头协议或未签署的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4.受抚养人有能力支持:受抚养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和生活能力来履行赡养义务。
明确遗赠财产:遗赠和赡养协议必须载明遗赠财产的种类、数量、质量、价值等信息,以确保受抚养人在履行赡养义务后能够获得相应的财产。
第三同时,对遗赠受抚养人的选择也有一定的要求,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遗赠受抚养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赠人和受抚养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有能力和意愿支持:受遗赠人必须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和生活能力,能够履行赡养义务,愿意赡养受遗赠人。
不是法定继承人:遗赠人和受抚养人不能是受遗赠人的合法继承人,否则遗赠和赡养的意义就会丧失。
综上所述,这不仅仅是签订合同通过遗赠和赡养协议处置遗产的问题,需要考虑许多因素才能确保遗产的分配符合您的合理期望:
谨慎选择您的家属:在选择赡养人时,应当考虑其经济能力、生活能力、道德品质等因素,确保赡养人能够认真履行赡养义务。 同时,应注意受抚养人的身体状况和健康状况,以确保他们能够胜任赡养工作。
明确协议内容:签订协议时,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抚养方式、抚养期限、财产分配等,避免后续纠纷。 同时,要注意遗赠财产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价值评估,确保协议内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约定违约责任协议应当约定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以便在发生违约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补救和追偿。
及时办理公证手续在签订和履行遗赠、维护协议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为保证协议的履行,建议及时办理公证手续,确保协议的可信度和法律效力。
编辑|闫立山.
设计|江继涛.
审计|唐海峰.
免責聲明:
标注“文章**”的文字等内容为**文章,文章**来自不同原文**,并在文章末尾明确标明。 本文**仅用于传达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我们认可其观点或确认其真实性。 我们不对其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作出任何保证,也不对读者在使用此处提供的任何信息时可能产生的风险负责。
本文所有信息和意见仅供沟通和参考,不应作为任何决策的直接依据。 如有引用,请注明出处,不得与本文观点相抵触,更不得歪曲本文观点。 作者不能保证本文所表达的观点是一成不变的,法律观点在发表时以规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