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在墙上出售"该模式不仅有利于分布式能源的就近消纳,而且大大降低了输配电成本,为交易双方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实现了双赢。
文字:Ne-Salon新能源聚集群。
12月21日,海南省澄迈县发改委印发《关于促进光伏发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
文件称,鼓励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对于单项项目容量不超过50千瓦的户用光伏电站、单项项目容量不超过500千瓦的村级光伏电站、单项项目容量不超过2万千瓦的固定式建筑(构筑)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全村推广的复合型分布式光伏电站, 不受并网指示灯的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该通知还提到,探索光伏区域电力交易。 允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直接向同一变电站区域内符合政策和条件的电力用户出售电力电价由供用双方协商,签订能源服务协议,由电网企业负责电费的传输和结算,光伏发电项目应当给予就近用电用户优惠电价。
这一举措无疑将加速“墙到墙售电”模式的实施。
什么是“墙到墙售电”模式,有什么好处?
“翻墙卖电”=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前者是后者的流行术语。 就是让分布式光伏电站通过配电网直接向周边电力用户售电,而不是先低价卖给电网,然后由用户从电网买回来。
电力在墙上出售"该模式的逐步发展意味着每个人都有机会成为电源供应商。 试想一下,只要坐在家里,头顶的光伏电站就会默默地为你创造财富。 你可以把你生产的多余电力卖给你的邻居,这在旧的化石燃料时代是一个梦想。 但在新能源时代,它正逐渐成为现实。
预计在“完全自发自用”模式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内部收益率(IRR)可达19%,投资周期约为6年在“全网”模式下,内部收益率为12%,投资**期约为11年。 由此可见,隔墙售电策略对提高企业微电网项目整体经济效益具有巨大潜力。
同时,对于屋面面积大、用电量低的业主,隔墙售电模式可以更合理地利用屋面资源,从而提高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回报率。
电力在墙上出售"该模式不仅有利于分布式能源的就近消纳,而且大大降低了输配电成本,为交易双方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实现了双赢。
虽然优势充分显现,但路途艰难
早在2024年,国家能源局就发布了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允许分布式发电项目单位与配电网内附近的电力用户进行电力交易。 这也标志着“隔墙卖电”试点项目的启动,然而,该试点项目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 直到四年后的2024年12月,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郑陆工业园的5MW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项目才成功并网发电。
在以往的“全网”模式中,完全被电网覆盖。 然而如果采用穿墙卖电的方式,电网的利润就会受损,责任就会放大。 因此,这也是推广该模式的一大难点。
为了让“墙对墙售电”项目尽快实现,我们确实需要更深入地挖掘其核心问题。 在“墙到墙销售”模式下,我们应该如何重新审视交易双方与电网企业之间的责任和利益分配?同时,网络费用、交叉补贴等核心问题也亟待解决。为此,我们必须寻求一个能够充分考虑双方和电网企业利益,合理平衡各方成本和收益的解决方案,使电网不仅不会成为“穿墙卖电”的障碍,而且会成为这种模式的积极参与者和推动者。
当地**鼓励,“穿墙卖电”势在必行
今年3月,山东省印发的《山东省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工作分工方案》也提出,完善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机制,鼓励分布式光伏、分布式风电等主体与周边用户直接交易,完善微电网、存量小电网之间的交易结算、运营和调度机制。 增量配电网和大型电网。
12月7日,上海发布文件,明确在临港新片区建设涵盖风、光、储、氢等来源并网、荷储、多能互补的储能发展模式,开展穿墙卖电新模式试点。
结语:目前,“墙对墙电”仍处于起步阶段,澄迈县对分布式光伏“墙到墙售电”迈出了重要一步,但我们也需要关注后续地方电网中如何落实相关政策,以及如何收取网络费。 **Ne-Salon新能源汇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