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加强营业外费用管理,约束员工和公司的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分公司全体员工财务系统设计。
3.意义。 营业外费用是指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费用。
四是营业外费用的范围。
营业外费用主要按以下方式核算:固定资产存货损失、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无形资产损失、债务重组损失、赔偿金、违约金、罚款、捐赠费用、非常损失等。
5、各类非经营性费用的处理程序和程序。
1.固定资产存货损失:核算企业在固定资产实际数量和价值低于财产存货中固定资产的账面数量和价值时发生的固定资产损失。 对于固定资产的存货损失,各分公司必须进行调查并报总部批准,未经总部批准,不得计入非营业外费用。
2.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指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所得不足以弥补处置费用和固定资产净值时发生的损失。 各分部发生固定资产处置净亏损,须经总部批准后,方可计入营业外支出。
3.**无形资产损失:指企业取得的无形资产收入净损失减去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及发生相关税费后的净损失。 各分部的无形资产必须经总部核定,然后根据核准意见将相关部分计入营业外费用。
4.债务重组损失:指按照债务重组会计规定应计入营业外费用的债务重组损失,各事业部的债务重组还须经总部批准。
5.赔偿违约金罚款:因违反有关规定向工商税务部门缴纳的罚款。 各分公司还应报总部批准后,方可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6.捐赠支出:指企业捐赠的各项资产的价值。 各分公司捐赠的商品应计入销售额。
7.非常损失:指企业因客观原因造成的净损失,在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金后应计入营业外费用。 例如,因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资产损失的,各分公司发生特大损失时应报总部批准后,方可作为非经营性费用处理。
8.其他:用于核算上述费用以外的其他营业外费用。
6. 控制营业外支出。
公司在管理和控制营业外费用时,应时刻关注财务风险,避免影响财务报告正确性的会计错误。
7.营业外费用的考核方法。
公司按年统计年度营业外费用,再与当年营业外费用进行对比,看出增长率,并在此基础上调整公司营业外费用管理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