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君子爱钱,拿钱得正,财富归根结底要靠个人的辛勤付出和智慧来创造,但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人不劳而获,不法牟利,盗窃就是其中之一。北京冠岭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曾经遇到过这样一起涉嫌盗窃案,嫌疑人经不起父母离婚、高考不及格等多重打击,为了寻求刺激,到商场偷店里的商品。 当刑事处罚迫在眉睫时,律师介入案件,帮助当事人获得不起诉的决定。
多年前,住在北京西城的张海峰和李云怡因为感情破裂决定离婚,考虑到女儿张晓玲还小,两人决定在女儿成年后告诉她真相。 纸终究留不住火,三年前,张晓玲无意中得知父母已经离婚多年,她承受不住打击,越来越郁闷,后来张晓玲被诊断出患有焦虑症。 当时正值高考的关键阶段,张晓玲却因为心理问题而异常。 在高考不及格、留级的高压下,张晓玲萌生了求刺激的念头。
在这种想法的驱使下,张晓玲几次去商场,偷走了店里的几件商品。 她知道偷窃是不对的,但她无法控制自己,两种想法之间的拉锯战让她非常痛苦。 最终,她决定向父母坦白。 当她的父母得知此事后,他们后悔自己没有照顾女儿,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最终,两人来到北京冠岭律师事务所求助,委托冠岭律师担任他们的辩护人。
律师介入案件后,第一时间会见了当事人,指示其向商场经营者道歉并赔偿,并成功取得了对方的谅解。 他还建议张晓玲自愿自首,认罪认罚,以求从宽处理。
在刑事拘留期间,关玲律师多次与警方沟通,指出张晓玲作案时刚满18岁,心智还不成熟,社会经验不多,虽然一时冲动犯了错,但事后积极悔改, 并且有自首的情形,对社会的危险极小,他成功帮助他取保候审。
在此基础上,关玲律师向检察院提出辩护意见:张晓玲案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存在自愿投案情形,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张晓玲自首前,其家属主动联系被害人道歉赔偿,并取得被害人的原谅,但并未给受害人造成经济损失。 受害人还请求司法机关给予张晓玲最大程度的宽大处理张晓玲实施犯罪行为时,刑事责任能力有限;张晓玲愿意认罪认罚,无犯罪记录,是初犯和偶尔犯。
最终,在关玲律师的不懈努力下,检察院采纳了他的意见,做出了对张晓玲不起诉的决定。
本案中,张晓玲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犯盗窃、入室盗窃、盗窃凶器、扒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但是,犯罪情节轻微,存在自愿投案、退回全部赃款、认罪认罚、达成刑事和解等情形的,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免除刑事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予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此外,盗窃财物数额较小的,构成盗窃罪的行为一般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不需要刑事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一些具体的盗窃行为,只要实施了盗窃行为,即使不满足金额较大的条件,也会因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而构成犯罪。 这些包括:多次入室盗窃、入室盗窃、持武器盗窃、扒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