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摘要
女性由于自身的生理特征而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那么女性在男性犯罪者面前采取更极端的措施来保护自己是否违法?
大学毕业后,女孩小丽进入了一家制药公司。 刚接触社会和工作的小李,有很多东西要学习,所以经常加班。
公司老板经常在小李加班的时候打招呼和指导她。 单纯的小李以为老板关心和体谅员工。 其实老板早就觊觎年轻貌美的小李了。
又是加班的一夜,小李只沉浸在工作中,突然发现公司里只剩下她和老板了。 面对这样的好机会,老板终于向小李伸出了魔爪。
被侵犯的小李又伤心又害怕,她怕自己的名声被毁了,所以最后没有告诉她。 经过一个星期的混乱,小李不小心被老板抓住了,想再次侵犯她。 这一次,萧李拼命反抗,但他的体力终究不是对手。
再次成功的老板见小李不听话,就强行拍了一张***的照片来威胁小李,以后要是不听话,就把**传出去,他会好好修补她。
萧李很是悲痛欲绝,但为了自己的名誉和安全,他不敢说出来,只好辞职逃走。 为了拿到工资和转移人事关系,你还需要办理离职手续。 小李知道,在这个过程中,他肯定会被老板骚扰,甚至再次被侵犯。
为了保护自己,小李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自己的身体施毒,并提前服用了解药。
准备好了,小李去找老板办理手续。
果不其然,老板不仅不同意小李的辞职,还想再次侵犯小李。 小李一边挣扎,一边告诉老板,他身上有毒,碰了就中毒了。 老板根本就不相信,用体力的优势侵犯了小李,然后就被毒死了,口吐白沫。
小李赶紧报警,警察和救护车赶到后,老板因剧毒死亡。
事发后,老板家人将小李告上法庭,认为是小李先勾引了老板,然后毒死了老板。 萧李明明知道这种毒药会对他人造成损害甚至死亡,于是他也使用了这种毒药,属于故意杀人罪,应该依法追究责任。
经审理,法院判决小李自卫正当,故意杀人罪不成立,无需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