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公布了全市住房市政工程领域围标串通、违法分包、出借资质、分包等10起典型违法违规行为(第六批)。
在“万某平串通评标专家谢某平帮他人中标”中,万某平要求评标专家谢某平帮助某特定投标单位争取中标,并收取利益费8万元。 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取消了谢某平、万某平的评标专家资格,不再准他们参加依法必须招标的招标项目的评标,并依法处谢某平罚款人民币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万元。
以下为全文
关于公布全市住房市政工程领域围标、串通、违法分包、出借资质、分包等10起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第六批)的通知
经开区城建局、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庐陵新区工程建设局、吉安高新技术国土建设局: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市场秩序,加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建筑市场竞争环境,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围标串通典型案例10起, 现将本市住宅市政工程领域违法分包、出借资格、分包、隶属关系(第六批)公告如下:
1.中远国旺项目管理***安福县平度市第四小学项目违章分包案。
2024年7月,安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对安福县平度四小学项目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项目建设单位中远国旺项目管理公司违规分包装修工程、消防工程,涉嫌违法分包。
经安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中远国旺项目管理公司违法分包行为属实,涉案金额为2024年98万元。
结果:2024年8月,安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向中远国旺发放了10元的项目管理处020,000元罚款。
二、成都市华西立信建设管理***吉安市永新县养老院建设项目移交监理业务案例。
2024年6月,根据线索转移,永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现,吉安市永新县养老院建设项目监理单位成都华西立新建设管理公司主任、现场监理、现场监理长期未到岗。
经永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成都华西立信建设管理***转让监理业务属实,涉案金额9万元。
结果:2024年9月,永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成都市华西立信建设管理公司处以2元罚款罚款250,000元。
3、吉安茂盛环保工程服务***太和县元前镇农村家庭厕所改造工程分包。
2024年5月,太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到群众举报,太和县元前镇农村家庭厕所改造工程施工单位吉安茂盛环保工程服务公司未派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履职,实际参与施工的施工队为个人所有,涉嫌分包。
经调查核实,吉安茂盛环保工程服务公司分包行为属实,涉案金额1372580万元。
结果:2024年6月,太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向吉安茂盛环保工程服务处发放了0元服务720605万元罚款。
四、江西玉环建设项目***吉安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井冈山分中心古城道班新项目分包案例。
2024年5月,井冈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检查吉安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井冈山分公司古城道班新建项目时,发现该项目无施工许可证,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未履行管理义务,未组织管理项目建设活动, 涉嫌分包。
经井冈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江西玉环建设项目分包行为属实,涉案金额18320000元。
结果:2024年9月,井冈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江西玉环建设项目处以3元罚款罚款66万元。
五、安徽永安工程监理咨询***吉安博辰汽车服务***金工汽车集团会展中心建设项目移交监理业务案例。
2024年5月,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对吉安博辰汽车服务***金宫汽车集团会展中心建设项目进行检查时,发现监理单位(安徽永安工程监理咨询总监)未到场履行职责,未提供相关信息进行监理, 并涉嫌转移监管业务。
经调查核实,安徽永安工程监理咨询***转让监理业务属实,涉案金额8万元。
结果:2024年8月,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安徽永安工程监理咨询公司处以2万元罚款。
六、江西新旺园建设项目***江西省兴安县城东学校1号综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分包案例。
2024年3月,兴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对江西省兴安县城东学校1号综合楼改造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项目存在分包行为。
经兴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江西新旺园建设项目分包行为属实,涉案金额为586784041万元。
结果:2024年3月18日,兴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江西新旺园建设项目处以2元罚款罚款94万元。
7、评标专家杨某竹等5人未依法公正履行职责的案件。
2024年4月,杨某柱(单位:济安金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罗某日(单位:吉安管道安装工程***潘某新(单位:铜鼓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袁某(单位:铜鼓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察站)、陈某艳(单位:铜鼓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理站)等5位评标专家, 参加吉安市太和县上天安置社区(西昌·在新项目二期评标过程中,未客观、公正、依法依规,将不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按顺序确定为中标人选。
2024年5月,经吉安市太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5名评标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标书进行评标。
结果:2024年5月,项目招标人依法作出撤销中标结果的决定。 2024年5月,吉安市太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禁止杨某珠、罗某日、潘某新、袁某、陈某艳等5名评标专家在12个月内参加招标项目的评标工作。
8、万某平勾结评标专家谢某平,帮助他人中标。
2024年7月,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到问题线索,体现在2024年10月吉安市高铁新区核心区“五之封”建筑群(B地块)五星级酒店室内装修项目四标段招标8万元。
2024年8月,经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两名评标专家的违法行为属实。
结果:2024年8月,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取消了谢某平、万某平的评标专家资格,不再准他们参加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的评标对谢某平处以罚款3万元,并依法没收违法所得8万元。
9、评标专家黄某根不认真履行职责案。
评标专家黄某根(ID号:362302***0013)不熟悉评标业务,不能熟练掌握计算机评标操作,在万安县人民医院分院建设项目、万安县县控股集团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沥青搅拌站项目的评标过程中不守时。 经查核实,评标专家黄某根确实没有认真履行职责。
结果:2024年7月,根据《关于印发吉安市进一步规范评标(评审)专家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2个月内禁止参加招投标(采购)项目评标(评审)资格认定。
10.评标专家钟某平不认真履行职责一案。
评标专家钟某平(ID号:362425***0058)参与兴安县盐化工城(北区)架空污水管网项目、永丰县国家储备粮仓储设施改造升级项目、2024年第二批粮食安全管控与应急设施项目智能化来皮第二批粮食安全调控与应急设施项目评标过程中燕皮粮油公司站。经查核实,评标专家钟某平不认真履行职责属实。
结果:2024年10月,根据《关于印发吉安市评标(评审)专家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3个月内禁止参加招投标(采购)项目评标(评审)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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