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工伤认定需要满足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条件,但上下班途中对工伤认定突破了传统的工伤认定条件。 那么,您如何识别上下班途中的通勤时间呢?如何判断交通事故?如何确定不是人的主要责任?今天的白话劳动法侧重于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特殊问题。
1.节假日早上班的人不主要负责的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
王某的家在重庆市江北区,但平日住在重庆市万州区的一间宿舍里,公司给王某配备了一辆上下班用车。 2024年清明节期间,公司发布清明节放假通知,放假三天。 但王某在假期最后一天晚上开车上下班,在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 根据事故现场,交警认定交通事故驾驶人负有全部责任。 后来,关于假期上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否被认定为工伤,引发了争议。
上下班通勤的确定应从合理性的角度考虑。 员工以上下班为目的,有合理的通勤时间和合理的通勤时间,一般来说,在合理的时间往返工作地点、惯常居住地、宿舍以及日常工作和生活必需的场所,都是在上下班途中。 综合考虑王某的出行意图、距离、所需时间及习惯通模式,行程和时间均符合上班途中的“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因此认定为工伤。
2.不是工作日提早下班的人的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
陈某是进城务工,事故发生当日完成工作后离职,提前离职时间超过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 然而,他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医院抢救后死亡。 关于提前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是否被认定为工伤,引发了争议。
劳动者在提前离职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的,属于“非主要责任”的,依法认定为工伤。 提前离职是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应当受到劳动纪律的约束和处罚,但这种行为不影响当事人实际休假的性质,也不足以使劳动者丧失获得工伤保险救济的权利。 因此,它也被认定为工伤。
3、无证驾驶无牌车辆,在上班途中被机动车伤害的工伤可以认定吗?
朱某开着摩托车上班,但开的摩托车没有驾照,车牌也不完整。 朱某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但朱某本人因无证驾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存在过错,能否认定为工伤引起争议。
在实践中,确实有不少企业员工骑摩托车或电动车上下班,大部分摩托车驾照不齐全。 但是,是否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应当以事故责任认定书、结论意见、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等法律文书为依据。 工伤保险的认定不以劳动者的过错为前提,用人单位不承担任何过错责任。 在上下班途中,只需由员工承担非首要责任确定交通责任,行政机关将对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4、在上下班途中,与非机动车相撞受伤工伤可以认定吗?
王某从家中开着电动自行车到项目工地上班,途中却与一名不明身份男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王某受伤。 事故由交警部门确定:不明身份男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王某不承担责任。 但工伤保险认定部门认为,双方驾驶非机动车,不属于交通事故,工伤不予认定,双方因工伤发生纠纷。
争议主要围绕交通事故范围的确定展开。 原《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交通事故范围仅限于“机动车事故”。 只有当员工在上下班途中被机动车撞到时,才能认定为工伤,被自行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撞到的,不属于工伤范围。 但是,在2024年,对工伤保险条例进行了修订,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过失或事故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不再根据造成事故的车辆类型区别对待。 除机动车外,电动汽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造成的事故也会造成严重后果。 因此,如果驾驶非机动车(即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发生事故,则符合工伤保险规定,应属于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