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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钟。 工资的支付关系到公司是否履行了用人单位的法律义务。 为了实现各种利息诉求,实践中存在许多性质不确定的操作,如第三方支付工资、签订三方协议转移支付等,这些操作能做到吗?有哪些法律风险?今天,【白话劳动法】就来谈谈工资支付的几个关键问题,帮助企业HR避免踩到陷阱。
主题
1、工资可以只委托银行支付吗?
2. 工资可以只用货币形式吗?
3. 我可以向我的员工发出借据吗?
4. 未支付的工资可以作为债务转让支付吗?
1、工资可以只委托银行支付吗?
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的法律义务,工资是劳动者的劳动对价。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可以委托银行支付工资,即公司在银行设立各种账户,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员工支付工资,交易摘要一般显示为“代付工资”,可以理解为代付员工的一种形式。
除银行外,现行法律没有赋予任何其他实体或机构代表公司支付工资的权利。 【劳务派遣模式下,由于其用工特点的影响,用人单位主要负责被派遣员工的实际管理,有权直接支付加班工资]。 实践中对此存在争议,有一种观点认为“如果法律不禁止”,即法律法规没有明文禁止发行,这意味着可以在实践中操作。 但是,如果仔细想想,公司支付工资的义务是建立在劳动关系的基础上的,劳动关系是确定劳动关系的关键要素之一,也符合当前社保一体化的要求,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挂钩。
因此,无论是为了保护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的权益,还是为了强调法律授权原则,大多数企业都认为企业不能将工资转移给第三方。
即便如此,在实践中,仍有一些企业出于减少社保基数、帮助员工避税、集团公司统一核算等各种原因,选择由第三方平台或关联公司部分或全部支付问题,而没有讨论合法性问题在发生争议时,员工可以主张第三方支付的部分不是工资,如果公司无法提交证据证明,则可能需要向第三方支付代表第三方支付的部分
2. 工资可以只用货币形式吗?
在实践中,工资支付的形式多种多样,如每月用信用卡还款、使用自销产品抵扣工资、让员工持股、从第三方平台充值福利积分或购物卡等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要求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者其他有价货币支付。 换言之,员工因向公司提供劳动而获得的报酬具有工资性质公司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如果不是以法定货币支付,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以法定货币补足工资差额,以其他方式支付的部分不能视为工资,这意味着员工也有权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以公司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给予经济补偿
当然,也有特殊情形可以承认非货币支付,主要情形是指双方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就相关手续、工资支付、加班费、经济补偿金或补偿金等签订有效协议,所涉及的相应支付的支付形式在一定意义上可以突破法定货币的界限。
3. 我可以向我的员工发出借据吗?
无论是出于拖欠工资的目的,还是想暂时稳定员工,有些公司会在拖欠工资后向员工发出借条,但从其承担的法律风险来看,借条一方面意味着公司承认了拖欠工资的事实如果发生争议,公司争论的空间较小,并减轻了员工的举证责任;另一方面,如果满足某些条件,员工可以作为普通债务纠纷提起诉讼,无需事先仲裁,这意味着公司将在某个阶段失去仲裁权
具体而言,如果劳动者以公司工资借据为证据直接提起诉讼,且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中的其他纠纷,则属于拖欠劳务报酬纠纷,法院可以作为普通民事纠纷处理。 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对劳动报酬已经发生、未依法或者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原因、劳动合同效力等方面无争议。
另外员工也可以直接向当地法院申请付款令,要求公司付款。由此可见,企业在发放工资借据时需要谨慎。
4. 未支付的工资可以作为债务转让支付吗?
民法所称债务转移,是指债务人在不改变债务内容的情况下,将全部或者部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 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债权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合同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 如果三方之间存在持续的债权债务关系,可以通过将债权债务整体转让并签订三方协议的方式消灭债权债务,即约定由一方代表债权人向债权人的债权人履行债务偿还。 实践中,用人单位有义务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也存在用人单位享有债权的第三人支付未付工资的情况,目的是获得债权的清偿和工资的支付。
但是,未付的工资可以作为债务转让吗,三方协议是否有效?这取决于工资的性质,工资明显不同于普通债务,雇员有权按时领取工资,并且具有个人性质,签署的协议也会有用人单位会免除自身义务和责任的嫌疑。
因此,原则上,我们认为这种方法是不合法的。 在后果中一方面,虽然公司可以主张第三人已经支付的部分属于工资或要求返还,但并不影响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如果三方协议是在三方真实意思表示的基础上订立的,仍有员工主张第三者对支付工资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