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马晓东,在混凝土公司的财务部门工作。 我的直接上司李先生经常让我帮我支付一些费用,比如招待顾客。 通常,他会及时归还,所以我对此并不感到惊讶。
上个月,李经理出差,入住的酒店需要客人自己支付,房费600多。他让我先通过微信转账到酒店支付房费,并答应等我回来就交给我。 我没多想,先付了钱,反正600块钱不算大。
一个月过去了,李经理不仅没有还钱,最近还升职加薪,换上了老板的车上下班。 见他玩得很开心,又不好意思再提钱的问题,就忘了。 谁知昨天公司财务突然通知我,下周就要调离现在的部门,调到其他岗位。
心一沉,连忙给李经理发消息,说我要调走了,他欠我600块钱的住宿费,你能不能先还我。 李经理秒秒就把我的***都拉黑了,我顿时生气了——我血汗钱呢?!
我直接去总经理办公室杀了一把枪,说李经理私下让我提前付了600块钱,至今还不还。 没想到,李经理正好在里面汇报了自己的工作!他的脸色顿时煞白,他解释说这是**报销的问题,不是私事,让他在经济上报销**。
我冷笑一声,不再说话。 第二天,我拿着银行对账单,直接去纪委向李经理报告,并解释说是李经理让我提前付款的。 没想到,李经理不仅辞职被处分,还被罚款三倍赔偿金,最后被清算上交2000余元!
此事在公司内广为流传。 李经理又恼又气,让人到公司门口来堵我,保安亲自把他赶走了。 后来才知道,李经理和老婆去酒店开了一间房,我给他付的那600块钱,明明就是房租费!每次想到它,我都会傻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