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与应用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4年)》(以下简称《规划》)旨在大力推进专利产业化,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规划》立足国内外形势,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目标明确,抓住重点,采取适当措施,是新阶段专利转化的行动计划。
盘活存量,培育增量。 我国专利存量大,创新要素资源丰富。 然而,技术研发与后续产业链的衔接还不够,现有专利仍难以进入生产过程。 在专利转化产业链中,各类资源尚未达到最优配置,专利价值尚未得到充分利用和有效释放。 《规划》提出,从盘活存量、培育增量入手,筛选专利存量,充分激活专利潜在市场价值。 2024年我国有效发明专利产业化率为36项7%,其中高校和科研机构发明专利产业化率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规划》以一价专利筛选为抓手,建立市场化存量专利筛选评估、供需对接、推广应用和跟踪反馈机制,充分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和创造力,解决权利人与实施人信息不对称问题,促进形成成熟的市场体系和交易链。 在专利转化应用方面,《规划》注重价值增值的培育,推动从有到多、从多到精细的跨越。 在重点行业,进一步挖掘技术价值,及时高效地将技术领先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 《规划》聚焦于商业主体之间的多元化合作和技术共享,鼓励专利组合的探索、培育和产业化,重视创新联盟和专利联盟,探索未来前沿技术的新发展和协作机制。
突破堵点,强化链条,提高效率。 专利价值的实现,需要“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产品应用”全产业链的畅通。 《规划》以重点主体和重点客体为切入点,突破专利转化应用的关键障碍点,畅通产业价值链。 从主体上看,《规划》以高校、科研机构和中小企业为重点。 针对高校和科研机构,优化工作成果转化管理模式,完善专利转化容错机制,采用类型学、整体性的动态价值评价方法,降低技术转化阻力。 同时,完善收益分配机制,激发权利人开展技术产业化的内在动力。 针对中小企业,《规划》通过精准服务、投资对接、融资支持等方式提供系统化解决方案。 一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专利产业化援助另一方面,从投资对接和上市服务两个方面入手,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在客体方面,《规划》重点关注高价值专利和专利密集型产品。 建立科学系统的工作方针,减少对数量的追求,更加注重专利质量、市场应用和产业化价值。 同时,精准投入财政资金和政策资源,加强对经资助的科研项目形成的专利的跟踪、监测和反馈,助力高价值专利的产出和实施。 此外,在专利密集型产品的申请、认定、培育和监测过程中,要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有针对性地培育和推广专利密集型产品,完成专利价值实现的“最后一公里”。
创新服务,增强动力。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在权利界定、价值评估、交易转化等方面具有高度的复杂度和专业性,容易增加市场交易成本,甚至出现交易壁垒。 《规划》着力构建良好的知识产权要素市场体系和服务生态,综合运用数据处理、智能评估、平台建设等互联网技术,激发市场活力,强化技术赋能,增强专利转化内生动力。 一方面,要树立以推动专利产业化为导向的服务理念,完善知识产权要素市场,构建高标准的市场体系和良好的服务生态。 完善专利权转让登记机制,完善专利许可公开、信用监管、纠纷调解等配套措施。 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融资信贷业务,探索知识产权发展金融举措,稳步推进区域股权市场经营管理风险补偿机制,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网上登记、质押处置等模式评价。 拓展专利服务业务,创新服务模式,为创新主体专利转化应用提供解决方案。 充分发挥自由港和自由试验区“头雁”作用,加快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建设,不断拓展知识产权。 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互联网平台的集成功能,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搭建供需对接、资源匹配、服务融合的平台,提供精准服务。 开发数据资源,形成专利资源与企业需求的匹配机制。 对于不同市场价值的专利,我们将匹配差异化、有针对性的政策和具体措施。 同时,借助平台,将分散的运营和服务体系全面融合,多管齐下、多力量合作,推动专利价值在“科技提升、产业支撑、商业融合”过程中全面实现。
协调内外部,组织推进。 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方案》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国际协调和国内组织推动的工作原则。 《规划》以境外权利人引进技术为重点,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国际技术合作。 一方面,积极吸引海外专利权人,转化中国专利成果,丰富产品类型。 另一方面,推动国际绿色技术知识产权更加开放地实施,提高国际技术合作水平,促进全人类技术发展和包容性共享。 同时,《方案》提出,设立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的专利转化应用专项行动,各地区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项行动任务。 通过组织协调配合,有组织地推进专利转化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