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玉通从格力辞职后,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多次公开表达不满,认为孟玉通是借助格力平台成为网红的。近日,董明珠在接受专访时说了一句引起争议的话。 她建议立法对换工作的员工收取培训费:“因为你跟我共事十几年,我培养了你,我付出了那么多财力、人力、物力和时间资源,你拍屁股就走了,那么你的下个单位至少要补偿我的培训费。 对此,网友们纷纷发表意见,展开热议。
企业权益受到影响,董明珠建议出台员工换岗立法。
这次引发网友争议的采访,其实最近并没有播出,2024年3月就对外公开了。 在这次采访中,董明珠建议立法对员工跳槽收取培训费,她强调,“因为你跟我工作了十几年,我培养了你,我付出了那么多财力、人力、物力和时间,而你只是拍屁股就走了,那么你的下一个单位至少要补偿我的培训费。 ”
近日,董明珠的一系列言论不断将自己推到风波的最前沿。 12月18日,董明珠在直播中表示:“现在的年轻人是什么样子的?自由游荡?不遵守规则?做任何你想做的事,专注于自己。 那么这个社会就没有和谐了,个人以自我为中心,就是一盘散沙。 ”
在直播中,董明珠也再次谈到了孟玉彤。 对于外界认为她用错了人,视力有问题,董明珠回应道,“不叫用错人,是她自己的选择,人生的道路是她自己的选择。 人生的价值观是自己定的,你选择成为什么样的人,就看你自己了。 很难说五年后会是什么样子。 ”
董明珠的言论引发讨论,网友纷纷发表意见。
董明珠的言论在网络上引起广泛关注,不同年龄段的网友纷纷对此发表意见。
有网友认为董明珠的观点有一定的道理。 公司在员工培训上的投入是巨大的,一旦员工换工作,公司的损失是显而易见的。 也有人认为董明珠的观点太极端了。 社会在发展,年轻人在进步,每一代人的观念都在更新。 员工未来的个人发展规划应得到尊重,不应因为企业的培养而将员工局限在一处,忽视员工换工作的权利。
有直言不讳的网友直接喊话,“留住不了员工就是公司无能”、“员工认为我们在为老板工作,为公司创造价值”。 但老板认为她是在给员工工作机会,培养他们的工作能力。 那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如何平衡企业投资和员工跳槽?
双方都应承担责任。
企业培训投入与员工跳槽之间的矛盾一直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企业和员工共同努力解决。 目前,我国法律中有一些规定。
江苏曼秀律师事务所律师恒晓春告诉现代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为其提供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限。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限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 换言之,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双方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这样的协议,劳动者在离职时需要向原用人单位缴纳培训费。 然而,这种培训成本和董明珠“花费那么多财力、人力、物力、时间”显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在实践中,我们应该如何平衡企业培训投入与员工跳槽的关系?恒晓春认为,企业和员工都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对企业而言,在招聘或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明确告知员工有关培训和跳槽的规定,以便员工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并做出选择。 同时,企业也要努力提高企业福利和员工荣誉感,让员工真正从工作中受益,这样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员工的忠诚度。 员工也要珍惜公司提供的机遇和挑战,在实践中提高技能。 当您决定跳槽时,还应依法依规提前30天通知公司,以尽量减少公司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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