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可再生能源项目是一个有益的环保和经济项目,旨在将废旧轮胎转化为可用能源,以减少废物量,并为能源需求提供可再生替代品。 但是,轮胎**可再生能源项目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而且项目的行政门槛略高,需要通过项目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才能合法合规生产。
有很多客户会问:轮胎**可再生能源项目能立项吗?河南东营公司用多年的行业经验和市场经验告诉大家,轮胎可再生能源项目是可以立项的,但是要想通过轮胎可再生能源项目,需要满足四个要求。
1.指标要求:根据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最新行业规范的要求,新建或扩建废旧轮胎炼油厂年处理能力不低于2万吨,即轮胎炼化厂产能规模已量化。 因此,环保局在审查轮胎**可再生能源项目时,重点放在大型项目的审批上。
2.土地使用要求:轮胎**可再生能源项目的选址需要按照国家规划和产业分工实施,选择三类工业用地,最好入驻化工园区或循环经济产业园、静脉经济产业园等。
3.工艺要求:轮胎可再生能源项目应采用节能、环保、清洁、智能的热解工艺,鼓励使用节能减排的连续自动化热解设备。
为什么国家鼓励使用连续自动热解设备?与间歇式轮胎热解设备相比,连续设备可连续进料,连续排渣,连续运行1-2个月,无需反复停炉降温,节省油耗;同时,连续设备采用全封闭生产,进料和出渣均在密闭环境中进行,且无开炉门线环节,整体气味小,炼厂工作环境更清洁,安全环保系数更高。
4.环境要求:同时配备相应的环保控制系统,确保废烟、废气、废水、废渣的排放均能达到国家环保排放标准。
除以上四项要求外,主要取决于产业政策、环保要求、废旧轮胎年产量和当地获批项目的产能等,因此各地情况不同。 此外,找到靠谱的环评公司和轮胎热解设备厂家也很重要,河南东营公司在协助国内客户立项做环评的过程中,与多家环评公司对接,他们非常了解各地的环保政策,可以根据当地实际要求匹配环保设备配置方案,节约项目投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