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要求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核,行政复议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复核的法律制度依照法定程序申请的行为,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网友咨询: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主体有哪些?
律师答:
行政复议申请人,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自身合法权益,依法以自己名义向法定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继承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其他与适用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律师补充道:
申请人和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人参加行政复议。 申请人或者第三人委托人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范围、期限。 公民在特殊情况下不能书面委托的,可以口头委托。 口头委托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核实并记录在案。 申请人或者第三人解除或者变更委托的,应当书面向行政复议机构报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某项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悉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天。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事由迟延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解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王爱霞律师简介
王爱霞律师,女,2024年出生,广东岳源律师事务所创始人、董事。 从事专职律师10余年,擅长融资借款、民商事合同纠纷、婚姻继承、不良资产处置等。 秉承执业理念:做一个有思想的律师,让法治成为一种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