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的调查、设计、施工、监理、采购)必须进行招标,如图所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分割成部分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对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部门限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限制、排除区域、系统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竞买活动,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预竞买投标活动。
1.嫩。 (一)招标条件和方式。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项目审批程序的,应当先履行审批程序,经批准。 招标人应当有相应的资金或者招标项目的资金已经落实,并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招标人有权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并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投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如果招标人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评标的能力,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不得强迫任何单位和个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项。
对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行办理招标事项,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2)竞价方式。
竞价分为公开竞价和邀请竞价两种方式。
招标公告或者招标书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和数量、实施的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歧视潜在投标人。
2)招标文件。
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投标人资格标准、投标要求和评标标准等全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招标项目需要分标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招标段并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注明。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具体生产者及其他有利于或者排除潜在投标人的内容。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与招标投标有关的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情形和已取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投标人如对已发出的投标文件作出必要的澄清或修改,须于投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前至少15天以书面通知所有投标文件的接收人。 澄清或修改的内容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 其他
如果投标人有底价,则必须对底价进行保密。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招标文件的合理时间。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最短时间不得少于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止20日。
2.嫩。 投标人应具备承接招标项目的能力。 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有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
1)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内容。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当符合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实际情况,投标人中标后拟分包中标项目非主项、非重点工程部分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约定。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对提交的招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销,并书面通知招标人。 补充和修改的内容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招标文件的交付。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招标文件,并将招标文件送达招标地点。 招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应当签收入库,不得开封。 投标人不足3人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重新投标。
招标文件在投标文件要求提交截止时间后交付的,招标人应当拒绝接受。
2)联合竞买: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组成联合体,作为竞买人共同竞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相应资格。
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招标协议,明确规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招标协议连同招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对中标项目对投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 其他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投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也不得冒用他人名义或者以其他方式欺骗中标。
禁止投标人通过向投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来寻求中标。
3.开标、评标、中标。
1)开标应在招标人的主持下,与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时进行,招标文件中预定的地点应当公开进行。应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 开标时,投标人或其当选代表应当查验招标文件的盖章情况,也可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公证。 确认后,工作人员将当众打开包装,宣读投标人名称、招标**等招标文件主要内容。
开标过程应记录并存档,以备日后参考。
2)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设立评标委员会负责。投标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评标工作严格保密。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和比对。
符合投标条件的中标人情况如图所示。
评标委员会认为所有投标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书。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合格的中标人选。 投标人据此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的实质性内容和投标方案进行谈判。
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签订其他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