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京津冀河北、山西、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部门签署《关于深化不动产登记“省际办公”的“京津冀+金盟”合作框架协议》,五大类16项高频业务项目被列入首批“跨省总务”清单。 这是我省自然资源厅联手陕西、河南办开办“跨省办公厅”不动产登记业务后,为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而采取的具体举措之一。
山西省不动产登记“跨省总办”新增一员,7省市群众和企业无需来回奔波,可办理跨省不动产登记业务。
不动产登记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 根据五地签署的《框架协议》,将转让登记、抵押登记、事前通知登记、其他登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等五大类16项高频业务事项列入首批“跨省总办理”清单,未来将逐步覆盖国有土地上所有房屋登记网上业务。 到2024年底,基本实现高频注册服务“跨省通用办理”。
首批纳入“省际办公厅”的70个城区包括5个区,共计70个城区,逐步覆盖所有不动产登记机构。
“跨省办公”是如何实现的?
据悉,五地构建了以“'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为基础,线下协助为辅”的综合服务模式,通过“收款分离”打破了事项本地化管理的限制。 也就是说,对于“跨省通办”事宜,申请人可以通过异地协助或异地催收的方式完成异地房地产登记申请,然后由当地房地产登记机构进行审核。 申请人可在线向境内缴纳相关税费,并取得电子牌照如果您需要纸质证书,可以通过邮寄方式交付,因此您无需来回奔波。
《框架协议》明确了收货地和装运地的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确保收货地和装运地的权责明确、高效、协调。
五地自然资源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异地接纳、非歧视处理”服务,持续分享改革成果,动态更新“跨省总务”清单,促进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提升,降低企业和群众服务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山西省自然资源巡视长姚庆林告诉记者:“随着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陕西、河南等地房地产登记'跨省总局'的开通,将有利于山西省进一步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格局, 可以有效推动更多人才资金涌入三金大地,为全面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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