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是指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收回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等国有土地上的不动产,并给予补偿的行为。 那么,有没有权利征用农民的土地呢?
网友咨询:
* 你有权征用农民的土地吗?
律师答:
它可以被征用,但需要补偿。
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第一方制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制定的具体办法,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土地被征收的,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始用途给予补偿,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金总额不得超过前三年土地年均产值的30倍土地被征用。土地补偿费=被征用土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安置补贴=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用的土地数量、征地前人均分配的耕地数量。
律师补充道:
农村承包地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征收?
1)用于外交的土地;
2)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由第一组织实施;
(三)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事业、优待安置、烈士保护等公事业用地由第一组织组织实施;
4)**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及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需地;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组织组织实施的一块土地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其他情形。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予以公告组织。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对被征收土地现状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调查,并公布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 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村村民团体范围内的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至少30日,并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意见。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多数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群众应当组织听证,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听证情况修改方案。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凭不动产权属证明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员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核算落实相关费用,确保足额到位,并与被征收土地的权人、使用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个别案件确有难以达成一致的,申请征地时应当如实说明。 完成相关前期工作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可以申请征地。
张斌律师简介
“受人托,忠于人”,公共法律工具用于解决争端和结束争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