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披露病历的人已被拘留!“在北京顺义,女明星周海妹去世后,她的病历被贴在了网上。 事后,**介入调查此事。 目前,已经确认泄露病历的人为该院工作人员、36岁、姓傅某男子,已依法判处行政拘留。 网友说:必须开除!
*:界面新闻等)。
12月12日,女明星周海美工作室发文称,周海美抢救无效后,于12月11日因病去世。
在网友和周海梅以前的好友以不同方式表示哀悼的同时,有人在网上晒出了周海美的病历。
*经中介调查,泄露病历者被确认为周海梅生前接受治疗的医院36岁男性工作人员傅某。
目前,**发布通知称,傅某利用在医院工作的便利,将病历发到微信群中,以炫耀为目的。
*认为傅某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那么,对傅某作出处罚决定是用哪条法律条文来的呢?他们的行为还应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首先,病历属于患者的隐私,披露患者的隐私构成民事侵权,不会因为是不是名人而区别对待。
《民法典》第1034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的各种信息,可以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使用,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第1032条还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间谍、侵入、泄露、披露等方式侵犯他人隐私权。
也就是说,傅某的行为也构成民事侵权,还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正式赔礼道歉、停止侵权、消除影响,甚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等。
其次,传播他人隐私是违法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款明确规定,传播他人隐私信息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上所述,病历属于患者的隐私信息,因此无论传播哪个患者的病历,从法律上讲,不仅构成民事侵权,而且构成违法,应受到治安处罚。
从**举报来看,傅某的行为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行为属于严重情况,如果没有发生意外,至少要拘留5日,公安机关也会对其行为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最后,至于网友们是否提到傅某会被开除,就要看医院的态度了。
具体来说,每家医院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一套管理制度,刻意公开病人的病历,相信哪家医院都不会容忍,都是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换言之,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有法定权利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向劳动者支付遣散费。
换言之,用人单位是否认为傅某的行为构成“严重违反制度”,将是傅某是否会被解雇的关键。
那么你认为傅最终会被医院解雇吗?
听@Juan的意见!让我们从实际案例中看生活,学习法律知识!**报案称该男子泄露了周海梅的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