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
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优势,全面推进“规范化、集约化、智能化、社会化”多元化金融纠纷解决体系建设,打造多元化金融纠纷解决平台,实现高效争议解决。
**调解:信息技术与争议解决的完美结合
调解作为信息技术与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建设的有机融合,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新的动力,不仅降低了争议解决成本,而且为当事人的权益提供了更加公平的保护。
“互联网+”思维:引领争议解决新潮流
持续推进一流调解发展,符合运用“互联网+”思维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数字化的发展趋势。 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客观上需要现代争议解决与现代信息技术的有机融合。 调解通过突破层级、区域、部门的信息壁垒,实现全时、跨区、全流程的争议解决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更高效、便捷、信息化、智能化的争议解决服务的向往和需求。
后疫情时代:强化“级-应急过渡”机制的历史必然性
后疫情时代,全球治理面临新挑战。 继续推动调解事业发展,是加强“级别-应急转换”机制建设的历史必然。 新冠肺炎疫情考验了信息公开、帮扶合作水平、精准防控策略水平、有效应对能力水平。 为进一步提升全球治理水平,需要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进一步推动调解的升级和创新发展。
诉讼源头治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客观要求
持续推进一流调解发展,也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加强诉源治理的客观要求。 经过近半个世纪的风波和考验,“枫桥经验”不断丰富和发展,成为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成功经验。 调解作为积极适应新时代信息技术发展和社会日新月异带来的新形势、新挑战的新兴事物,可以充分发挥调解高效便捷解决争议的优势,鼓励当事人选择非诉讼程序解决纠纷,妥善、高效地当场化解矛盾纠纷纠纷, 提高非诉讼争议解决方式的社会认同度,实现“把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放在首位”的目标,全面提升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的质量和效率。
标准化建设:提升调解公信力的现实需要
目前,不同地区法院在调解信息呈现方式和业务流程上存在较大差异。 实践标准的混乱带来了难以获取、公信力差的后果,这些弊端严重制约了调解作用的充分发挥。 因此,要继续推动调解的发展,还需要重视调解的规范化。 建立健全制度。
1、科学合理的调解规范是适应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 同时,立足中国实际进行本土化设计,也是提升调解公信力的现实需要。
广州金科引领:打造高效调解平台的实践探索
广州金科始终走在前列,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优势,全面推进“规范化、集约化、智能化、社会化”的多元化金融纠纷解决体系建设,打造多元化金融纠纷解决平台,实现高效争议解决。 广州金科通过标准化的流程设计和智能化的调解系统,成功提升了调解的效率和公信力,此次实践探索将为持续推动调解事业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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