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非常方便,有很多优点,可以为我们减少很多中间程序;但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成为诉讼人,必须满足诉讼人的一些条件,否则会影响诉讼的法律效力。 那么谁可以受托打官司**呢?
网友咨询:
谁可以被任命为民事诉讼律师。
律师答: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员;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及相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委托他人代为起诉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委托书必须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受理、放弃或变更索赔、和解、提出反请求或上诉的人必须得到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律师补充道:
诉讼当事人有哪些权利?
1.以被**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诉讼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只能以被申请人的名义提起诉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2. 诉讼当事人是具有诉讼能力的人。 没有诉讼能力的人不能成为诉讼当事人。 在诉讼中,如果诉讼当事人丧失了诉讼能力,他也就丧失了诉讼人的资格;
3.在职权范围内实施诉讼行为。 诉讼当事人的职权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授权。 凡超出**权限范围的诉讼行为,均为无效诉讼行为,不能产生诉讼法效力;
4、诉讼的法律后果由被申请人承担。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他人申请回避、收集和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申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案件的有关材料,也可以复制案件的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 查阅、复制本案资料的范围和方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令,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文书。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和法定指定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担任诉讼当事人。 下列人士可获委任为诉讼当事人:
1)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和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方维正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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