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概述:
2024年11月6日,李某与蔡某签订了XX大厦认购协议,约定蔡某将XX大厦XX房出售给李某,李某同日支付定金3万元,但蔡某至今未与李某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应构成违约行为, 某李某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案判决:
被告蔡某向原告李某返还了3万元。
3、本案中,案件的症结如下:
1.如何确定李某支付给蔡某的3万元款项的性质;
2.李某与蔡某是否建立买卖合同关系。
四、律师分析与观点: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未就未来拟订立的具体事项达成一致,导致最终未能实现合同目的。 在仔细询问了李某与蔡某纠纷的具体情况和过程后,律师从法律角度和逻辑上对整个过程以及双方提供的相关证据进行了辩论和辩论,并成功确认了李某与蔡某解除双方保留合同后,蔡某应退还已支付的3万元。
5. 律师小贴士:
如果您遇到销售合同纠纷,您需要特别注意:
1.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2)标的物(3)数量(4)质量(5)价格或报酬(6)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争议解决方式。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2.双方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函、订单簿、预订簿等,构成预约。 一方当事人未履行预订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可以请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3.一方当事人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在通知送达另一方后即告终止;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通知规定的期限届满,合同终止。 对方当事人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经通知对方,直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主张解除合同,经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确认的,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另一方时,合同即告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