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建筑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保修期满后住宅建筑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用于维修、更新、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网友咨询:
专项住宅维修资金的缴纳标准是什么?
律师答:
商品住宅业主和非住宅业主应当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期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金额为当地住宅建设安装工程每平方米成本的5%至8%。 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并公布一期住宅建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维修专项维修资金数额,并及时调整。
* 对于公共住房,应按照以下规定存入用于维护住房的专项资金:
1)业主按所拥有房产的建筑面积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宅一期专项维修资金金额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2)销售单位按照不低于销售价格20%的多层住宅和不低于销售价格30%的高层住宅的销售价格,从销售价格中一次性提取专项住宅维修资金。
律师补充道:
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和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专项住宅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市、直辖市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管理。 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部门应当委托地方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维修专项资金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立, 并按门牌号单独开户;未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的,在楼内单位设置账目,按门牌号设置子账。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住宅业主和非住宅业主应当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期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数额为当地住宅建设安装工程每平方米成本的5%至8%。
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并公布一期住宅建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维修专项维修资金数额,并及时调整。
湖南芙蓉(广州)律师事务所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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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专职律师、实习律师、团队助理、非诉讼法律人员3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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