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心脏和灵魂,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精神基因,是中华文明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以下简称《爱国主义教育法》)为新时代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继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
爱国主义教育是夯实基础、培育元、凝心全意的系统工程。 《爱国主义教育法》明确,国家将把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同时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应履行的爱国主义教育职责作出相关规定,对学校教育系统开展深入、持久、生动的爱国主义教育提出了目标和要求,明确了方向和任务。
夯实爱国主义教育基础。
《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把爱国主义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办教工作,把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纳入各类学科和教材中。
为此首先要按照国家规定,以爱国主义精神贯穿学校教育的全过程。整合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推动爱国主义教育走进课堂、走进教材、走进思想,将爱国主义教育融入每门课程的教学中,坚持全员、全过程的系统化教育模式,提升学生的爱国情感体验,引导学生锻造强烈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让爱国主义精神在学生心中生根发芽。
其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是爱国主义教育的主阵地。 一方面推动中小学思政课融合要充分整合不同阶段青年学生的身心发展水平和认知思维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爱国主义主题教育。例如,中学阶段的重点是培养学生的理性理解。 通过组织爱国主义演讲比赛和知识竞赛,可以激发中学生的爱国情怀。 大学层面注重引导学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实践。 通过暑期社会实践等方式,鼓励学生将爱国情怀转化为实际行动。 另一方面,也要根据学生的特点,不断更新爱国主义教育的教学方法如充分利用一流的材料、课堂讨论、学生爱国题材展示等生动活泼的方法,增强学生的参与感和代入感,加深学生对爱国主义的理解和意识。
最后,要按照国家规定建立爱国主义教育相关课程的联动机制。 编制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题的校本课程教材,充分挖掘各学科所包含的爱国主义教育要素及其所承载的爱国主义教育功能。 例如,在语文课上,应引导学生通过描绘祖国山河、赞美英雄、品尝优美的语言来进一步增强他们的爱国情怀结合中国主体特点分析思想内容。在历史课上,要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的教学,有机融合爱国故事等新鲜素材,激发学生亲国情怀。 在美术课上,通过结合当地文化资源,借助优秀的艺术作品,引导学生更加热爱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和祖国大江山并与生活经验联系起来。
丰富爱国主义教育的载体。
《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将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和体验相结合,将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和学校各项主题活动。 由此可见,爱国主义教育需要利用学校文化的力量,培养爱国情怀,提高爱国主义素质。 学校文化是学校全体成员公认的信仰、语言、仪式和环境的集合体,由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物质文化组成。 其中行为文化是学校在教育教学实践过程中产生的活动文化,可以分解为人们的行为模式、活动或仪式、学校特色项目等。 物质文化是指学校成员在教育教学实践过程中创造的学校表层文化,如校舍、校园景观、文化设施等。 行为文化与物质文化作为学校文化动态与静态相结合的丰富资源,是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有力抓手,为进一步丰富爱国主义教育载体提供重要支撑。
在校风文化方面,学校可以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打造丰富多彩的文化仪式为处于身心发展不同阶段的学生选择合适的爱国主义教育资源,引导学生对爱国主义进行理性认识和认同,增强爱国主义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例如,学校可定期举办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题的学习讲座、文学晚会、演讲比赛、红歌比赛、朗诵比赛,举办主题班会、党团日活动、趣味运动会和红色经典阅读、红色展览等活动,组织学生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纪念馆等场所参观学习, 等,还可以举办刺绣、书法等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团活动古典诗歌演唱、传统服饰表演和古代体育运动会。此外,学校还可以利用一些重大纪念日举办充满仪式感的纪念活动,如五四青年节、国庆节、129运动纪念日等,借助升国旗、唱国歌等日常礼仪活动,让学生在“具身体验”的过程中培养爱国情怀,践行爱国主义精神。
在学校的物质文化方面,学校应合理设计校园的建筑景观,如文化墙、校园宣传栏、校园文化广场、图书馆、建筑和道路等,并将爱国主义理念深度融入其中。 特别是在文化墙的设计上图书馆等建筑、学校要考虑融合历史传统、地域特色、办学特色、爱国主义等元素,同时吸收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精髓,以生动的艺术形式突出对爱国价值观的追求,丰富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 从而对师生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促进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化和升华。
形成爱国主义教育合力。
总书记强调,家庭、学校社会都有责任办好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爱国主义教育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完善了各方统一领导、共同管理、参与共进的工作格局。 爱国主义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协同推进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力量,形成爱国主义教育的合力。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探索建立家庭爱国主义教育体制机制,推动形成爱国爱家、向上、仁爱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并且是共同建设和共享的。要充分发挥学校与家庭紧密联系的独特优势,引导各地统筹开展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访、家长开放日、家校网络交流平台、亲子实践活动等家校沟通机制加强对家庭教育的专业支持,宣传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引导家长贯彻落实《爱国主义教育法》的规定,把爱国之爱融入家庭教育,引导家长积极支持和配合学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教学活动,引导和鼓励孩子参加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活动, 关注孩子的思想地位和道德成长从小培养对家庭和国家的感情。
社会是建设爱国主义教育“校外教室”的大阵地。 要重视社会对青少年教育的巨大影响,弘扬爱国主义文化,营造民族主义风气,在群众中形成民族主义活动的高潮。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联系全区宣传、综合治理、公安、司法、民政、文化、卫生、共青团、妇联、工委等部门和组织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资源,搭建社会教育平台实现了爱国主义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进一步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为学生成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丰富拓展了爱国主义教育课外实践领域,引导广大学生在校内外的互动与融合中增强爱国情怀, 把爱国主义精神落实到日常生活中去,有效提高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效性。
作者:李洋 单位为中国教育科学院,本文是该院一级公益科研院所基础科研业务专项资金“**教育现代化重要话语研究”[GYJ2023002])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