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数量签证。
1)建设单位数量签证技能。
目前,在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在专业技术方面普遍强于施工单位,因此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施工单位往往可以采用一些“技能”来合理增加工作量。
当一些合同外项目急需处理时,建设单位往往可以提高工作量,申请签证。
在处理一些复杂、耗时的合同外项目时,施工单位往往可以请施工单位代表和监理人员到现场**,等待工程处理完毕(一般不超过签证时效)后再去签证。
对于一些不重要但影响流量的项目,可以适当放慢进度。 在很多情况下,为了要求施工单位尽快完成工作,腾出交通通道,施工单位通常会要求施工单位加急工作,这样施工单位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签证加急工作措施费。
需要拆除的地下障碍物和临时工程可以等待拆除后再获得签证。
2)工程量签证审查。
数量签证审核的具体内容见表。
2. 文件**签证。
1)文件**签证。
一般情况下,设计图纸只能规定一些主要材料和装饰材料的规格和品种,而不能指定制造商。 目前市面上假冒伪劣产品较多,不同厂家、型号的差异比较大,尤其是一些高档装饰材料。 因此,对于主要材料,特别是实际调整材料的项目,在进入现场前必须征得施工单位的同意。 对于一些建设周期较长的项目,工期的涨跌幅较大,必须分阶段、分批对主要建材和施工单位进行签证发放。
2)签证确认材料**的方法。
与其他签证相比,确认文件**签证的难度更大。 客观上看,各地区信息对热门材料有明确的指导价,对装修材料没有明确的指导,品种、质量、产地不同,造成差异范围大,施工单位无法提供明确具体的材料细节。 比较可行的办法是通过市场寻求最接近实际情况的,并有事实证据获得各方的一致认可。
1.调查材料中信息的方法**。
调查材料**中信息的方法如表所示。
1.调查材料中信息的方法**。
调查材料**中信息的方法如表所示。
2.确定材料**的方法。
在调查获得最佳信息后,需要对这些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平衡和过滤,从而确定最接近客观实际并符合价格审查要求的最佳信息。
1) 考虑调查**与实际购买**之间的差异**
一般来说,批量订购的材料应低于市场一定比例,采购的材料不应高于市场。
另外,材料**是暂时性的,计算应以施工期间的实际市场**为准。
2)参考其他**资料 取材**时,还应综合考虑以下**资料,内容如表所示。
3) 理论测量
在实际项目中,非标(件)设备引起的纠纷也时有发生,而这些纠纷大多是由于对定价方式的认知不同。
非标(件)设备第一种计算方法包括系列设备插入计价法、分布组合计价法、成本计价计价法和定额计价法。
知识提示。
非标(件)设备。
非标(件)设备是指国家没有定型标准,厂家没有批量生产,只能按订单和设计图纸制造(件)设备。
一般情况下,审核时采用更接近实际**的成本计算和估价方法,包括材料成本、加工费、辅助材料成本、专用工具成本、废损成本、外购配件成本、包装成本、利润、税金、设计费等。
目前,新型建材发展迅速,大多数人并不了解和掌握,这就需要人员对价格进行调查和咨询厂家,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其他成本,如采购仓储费、包装费、运输费、利润、税金等。
3.竞价策略。
1)做好准备。
调查前,应初步了解材料的种类、型号、品牌、数量、规格、产地和工程施工环境、采购渠道等。 掌握这些因素与**的区别,有利于判断**的准确性。
了解被调查材料,防止低档材料的实际使用,以高档材料定价为基础进行结算。
掌握建设单位材料采购渠道和供应商,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查。
2)注意方法策略
估价师在询价时,不仅要给对方一个潜在客户的感觉,还要注意不同调查对象的对比,如专卖店和零售店、大经销商和小经销商的区别。
3)注意信息的收集
审核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注意收集信息,相同的材料可以作为不同项目中相互参考的。 关注市场资料信息变化,建立一流的信息资源库,及时加以利用。
3、综合单价签证。
1)采用综合单价的原则。
在清单估价法下,工程设计变更和项目外项目确定后7日内,设计变更或签证涉及工程价上涨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降低工程价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 合同价格经对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格的变更应按以下方式进行:
招标中数量调整有适用单价的,按招标中已存在的单价确定
当投标中只有与调整数量相近的单价时,可参照单价确定;
招标中数量单价无适用、类似的调整时,由建设单位提出适当变更,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人(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协商确定单价。协商不成的,报项目造价管理机构审核确定。
2)单价审查程序。
1.转换项目。
在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很多材料的调整,在固定定价模式下,只要对分项进行变更或折算,但在清单模式下,特别是固定单价合同,单价的折算必须提交审批,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每个单价分析明细表中的成本费率必须与投标时承诺的费率相匹配;
转换后的物料消耗量必须与投标一致,转换前物料的单价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转换工程的单价分析表必须先经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批准,然后附在结算簿上并附序号页码,见表和表。
2.类似的项目。
当原投标**中没有适用于变更项目的单价时,可以借用类似项目的单价,但也需要提交审批。
每个单价分析计划中的费用费率必须与投标时类似库存物料的费率相匹配。
原始列表编号是与竞价时类似的列表项。
同类工程的单价分析表必须先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规划合同部批准,然后附在结算簿上,并附序号和页码,见表和表。
3.未列出的项目。
当原投标中没有适用或者相近的项目单价时,建设单位必须提交相应的单价进行审查,相当于新的单价。
每个单价分析明细表中的成本费率必须与投标时承诺的费率相匹配;
双方应在招标阶段提前协商确定“未列入清单的项目(未列入清单的项目)收费标准”或达成一定配额和固定费用的参照估价。 未列名项目单价分析表中的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表《未列名项目(未列入清单项目)收费明细》执行。
如需根据配额要求的内容调整参考配额,应在备注中注明调整计算公式或附计算公式说明。
未上市项目的单价分析表必须先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批准,然后按页码顺序附在结算簿上,见表和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