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宁夏工业和信息化厅原一级巡视员张宏年一案公开宣判,并利用影响力。 法院以**罪、利用影响力罪判处张宏年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70万元。 此外,法院追回了张宏年的犯罪所得和部分犯罪所得与购买房产的相应增值部分混合,追回的款项上缴国库。
经审理,法院认定,2024年3月至2024年4月,张宏年担任自治区经委办公室主任、中卫市副市长,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和一级检查员。他利用这些职务之便,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委托,在承包工程、申请企业项目补贴、职务晋升等方面为其谋取利益,共收受贿赂620笔8305万元。 张洪年于2024年5月至2024年1月退休后,仍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委托,通过问候国家工作人员等方式,在申请项目补助资金、职务晋升等方面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共收受贿赂93万元。
庄严的法庭上,法官表情严肃的看着眼前的一切。 经过深入调查和慎重考虑,法院对张宏年的行为给出了明确的结论:其行为已构成**罪和利用权势罪,应同时处罚。
法院指出,张宏年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 此外,他还利用自己的影响力为受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通过他人的公务行为收受财物。 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也严重损害了公众对公平正义的信心。
但在法院的判决书中,也充分考虑了张宏年如实供述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主动投案自首的情况以及积极追回犯罪所得的情况。 这些因素在法律上被视为减轻处罚的依据。 法院认为,对张宏年应予从宽处罚,以体现法律公正原则和宽严相济原则。
最终,法院根据张宏年犯罪的事实和情节,以及其认罪态度,依法作出从轻处罚。 这一判决不仅是对张宏年的个人惩罚,也是对全社会的警示:人人要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从事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