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无偿献血与儿童入学挂钩,不仅使无偿献血具有功利性,而且影响了儿童平等的受教育权。
据新闻报道,近日,有网友发文称,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某学校发布通知,称孩子如果想在当地上小学,积分越多,就会按照积分制,除了居住年限越长外, 积分越高,还可以通过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取样、参与志愿服务、向慈善机构捐款等方式,其中献血每100ml价值2分,通过献血最高可获得30分。
对此,武义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回应称,网上通知内容片面,县内确实对新公民子女义务教育实行积分制,无偿献血、无偿献血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 武义县行政服务中心表示,分数越高,越能优先选择理想的学校,即使没有分数,也不会影响孩子的学业,但无法选择理想的学校。
简单来说,献血作为“积分招生”的计分项目之一,在当地确实存在,但积分最终并不影响招生,而是影响择校的排序,先满足高分孩子的招生,再对其他学龄儿童进行统筹安排。 然而,由于这一政策的影响,有子女在校的外地户籍人员无疑会努力获得高分。
从实践角度看,以居住年限和社保缴费为计分是合理的,但将无偿献血与入学计分挂钩是不合理的。 这不仅使无偿献血具有功利性,也迫使外地户籍人员为子女上学献血,但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献血。
在实施《义务教育法》以保障每个儿童平等受教育权的同时,还应降低入学门槛,而不是提高入学门槛。 将有关部门要开展的工作纳入计分制招生政策,无疑增加了外地户籍人员子女入学的焦虑。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户籍以外的地方工作、居住的学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应当为其提供平等的义务教育条件。 ”
由此可见,流动人口子女应与当地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享受同等教育。 但由于各地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资源不同,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提出了一定的要求,部分要求农民工及其子女具备居住证、工作证、社保证等“五证”要求, 而另一些则实行基于积分的注册系统。
为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平等受教育权,教育部要求,自2024年起,各地不得要求家长提供计划生育、超龄上学、无人监督户籍证明,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仅凭居住证入学。 显然,将入学率与献血挂钩,不仅使无偿献血具有功利性,而且影响儿童平等的受教育权,这与教育改革的精神背道而驰。
地方政府应在充分听取外地户籍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合理设置积分点,落实按居住证招生政策,保证按常住人口而非户籍人口进行教育投入,同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并最终实现所有学龄儿童都可以无门槛入学,充分保障流动儿童平等上学的权利。
熊炳琪(教育学者)。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