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省、市、县、乡三级地方政权中,最有权力、最高级别的人物是各级党委“五人组”。 这五人对各级党委的三件大事有决策权,是本行政区域的五大核心人物。 各级党委五人小组由党委书记、领导、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组成。
这五人政治团队是地方主要领导部门的负责人,是地方权力的巅峰和核心,在地方政治生态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让我们从多个角度分析和了解这个神秘的五人团体,其组成、功能和影响力。
首先,五人小组由书记、领导、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各级党委组织部长组成。 这五人中的每一个人在地方党委中都有着独特的地位和责任,他们的结合构成了地方政治生态中的重要力量。
其中,党委书记是地方党委最高领导人,党委书记负责全面领导地方党委工作,对重大决策事项拥有最终决策权负责人是地方政府的行政首长和党委第一副书记,负责领导地方政府工作,贯彻执行党委的决定,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负有重要责任。
其次是专职副书记,作为地方党委专职副书记,是第三任书记的第三级,专职副书记一般协助党委书记兼任或分管常委的某项工作。 比如在《人民的名义》中,省委副书记高玉良也是省政法委书记。
纪委书记负责领导地方纪委工作,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检查负有重要责任。 最后是组织部部长,是各级党委人员任免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之一,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负有重要责任。
五人小组的主要职能包括:1、决策协商,五人小组作为地方党委的重要决策机构,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集体讨论,提供决策意见和建议;2.协调沟通,五人团队负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促进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与沟通,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开展3.监督检查,五人小组负责对当地**和党员干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政策有效执行和纪律严明。
最后一项职责是选拔和任用所辖干部。 五人小组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具有重要话语权,负责干部的检查、推荐、任免等工作。 例如,各级干部的任免往往需要五人小组的批准,组织部部长有权对干部的能力发表意见,纪委书记可以对干部的工作作风发表意见,由党委三书记作出最终决定。
五人小组对当地政治生态有着深远的影响,其决策和行动直接关系到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 五人小组常作为党委常委会的前期程序,在干部任免等人员准备中起着关键作用。 但是,五人小组不是决策机构,而只是一种审议方式,“五人小组会议”的结果绝不应被视为“常委会会议”决策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