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杜海涛.
为落实决策部署,支持上海“五大中心”建设,海关总署、上海市人民政府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探索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建设,借鉴国际经验,同时结合国内实际开展政策整合创新, 研究编制《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近日,**批准了《总体规划》。
2月29日,**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有关各方负责人解读《总体规划》。
海关总署副署长孙玉宁介绍,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旨在促进国际商务交流,在综合保税区、海关监管区、限口岸区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叠加了便利出入境人员的政策措施, 将“一线放开二线管控”制度从货物拓展到自然人,这是实施更高层次开放的新平台。
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的建立,是我国在新形势下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丰富开放型经济发展载体,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总体规划明确提出,国际商务合作区建设要按照统筹、分步实施、尽快的原则进行。 同时,国际商务合作区实行封闭管理,加强风险防控。 建立强化法律保障、落实工作责任等保障机制。
海关总署保税司司长陈振冲介绍,国际商务合作区未来能够发挥的作用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成为促进国际商务交流的新平台,为境内外商务人士开展交流合作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二是成为服务资源要素汇聚的新载体,更好地汇聚全球要素,配置全球资源,有效服务于构建新发展格局。 三是成为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新节点,为长三角乃至全国各类企业提供国际商务交流平台,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华介绍,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的建设是进一步提升上海“五大中心”能源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起点。 上海将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落实《总体规划》:
放大政策整合效应,打造制度性开放新高地。 结合中国(上海)试验区的制度创新成果,持续优化商务合作区便利化措施,推动商品和服务融合发展,进一步推进制度开放。
打造平台载体功能,助力“五大中心”建设。 围绕商务交流、国际展览、国际培训等核心功能,建设高标准的基础设施,提供优质的综合服务,提升国际人才和资源要素的吸引力,促进国际商务人员交流。
充分发挥辐射引领作用,助力区域协调高质量发展。 推动长三角融合发展和“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深化和推动高水平协同开放,努力成为中国经济循环畅通的新引擎和连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枢纽。
国家移民管理局将主动配合上海市及国家有关部门,全力支持商务合作区高标准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国家移民管理局边检管理司司长龚瑶表示,在便利境内外人员进出商务合作区方面,海外人员从浦东国际机场乘坐国际或地区航班进入商务合作区不需要中国签证。 境外人员进入园区国际侧在园区内开展业务活动,可停留30天,并可根据需要申请延期。
财政部海关司司长王洪林表示,在适用综合保税区现有税收政策的基础上,商务合作区可以对进口货物和人员便利化措施叠加一些免税政策,涉及免税、保税、退税等税收政策。
商务合作区建设所需基础设施物资和经营所需设备器具的进口,实行清单管理,按程序报批后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税。 对于商务合作区建设所需的基础设施物资和运营所需的设备器具,符合综合保税区退税条件的,可按照现行综保区政策退还。
据介绍,目前,国家海关正在全力推进智慧海关建设,将把国际商务合作区海关监管模式作为智慧海关建设的重要应用场景,纳入智慧海关建设,并统筹推进。
商务合作区靠近浦东国际机场和上海火车东站。 到2025年底,依托试点启动区现有基本条件,建设展览、培训、酒店、服务等相关功能设施,实现试点启动区封闭运行。 2028年,整个区域将关闭,并完成整个试点启动区的建设。 到2030年,商务合作区全面建成,区域功能辐射进一步提升能源水平。
人物** 2024-03-01 0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