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此第114个“”国际妇女节之际,为进一步提高妇女的法律素养和能力,不断增强妇女尊重法律、学习法律、遵纪守法、运用法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有效增强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和信心, 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西樵镇妇联在“3·8”维权周期间开办了法律普及微课堂。
“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保护**”。
科普
什么是“未成年人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公约》是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动全面发展,培养理想主义、道德、有教养、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人民,依法制定的法律。 培养担负起民族复兴伟大任务的时代新人。
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分为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九章共132条。
总则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的德、智、体、美、劳动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主义、有道德、有教养、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人民,培养担负起民族复兴伟大任务的时代新人, 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未成年人依法平等享有一切权利,不得因其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受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而受到歧视。
家庭保护
家长应营造良好、和谐、文明的家庭环境
第15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营造积极、和谐、文明的家庭环境。 其他同住的成年家庭成员应当协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
家长不得实行“棍棒教育”。
第17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对未成年人实施减免、遗弃、非法送交收养或者实施家庭暴力的;
(二)允许、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
(三)允许、教唆未成年人参加邪教、迷信活动,或者接受恐怖主义、意识形态、极端主义等违法行为的;
4)容许或者教唆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下同)、饮酒、赌博、游荡乞讨、欺凌他人的;
(五)允许、强迫本应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缺课、辍学的;
(六)允许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或者接触危害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书籍、报纸、期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信息等;
7)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利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接入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合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八)允许、强迫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以外的劳动的;
(九)允许、强迫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与未成年人订立婚约的;
(十)非法处置、侵吞未成年人财产,或者利用未成年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11)其他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财产权益,或者未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义务的行为。
父母必须履行其监护义务
第21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将未满八周岁或者因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殊照料的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看管的环境中,或者由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有严重传染病或者其他不适宜的人临时照料。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生活。
父母外出时必须委托监护
第22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外出打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充分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能力照料的未成年人代为照料; 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照顾。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确定留置人选时,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的道德品质、家庭状况、身心健康、与未成年人生活的情感联系等情况,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的未成年人的意见。
家长应主动加强家校沟通
第23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未成年人所在学校、幼儿园、实际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受托照料情况,并加强与未成年人学校、幼儿园的沟通; 每周至少与未成年人和受托人接触交流一次,了解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心理等情况,给予他们亲情和关怀。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接到委托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幼儿园等关于未成年人心理、行为异常的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干预措施。
学校保护
不得对未成年学生进行体罚或者变相体罚
第27条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实施体罚、隐蔽体罚或者其他侮辱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行为。
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依法得到保障
第28条学校应当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开除或者变相开除未成年学生。
学校应当对辍学的未成年学生进行登记,并劝说未完成义务教育的返回学校; 劝说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照顾未成年学生
第29条学校应当关爱、照顾未成年学生,不得以家庭、身体、心理、学业能力为由歧视学生。 对有家庭困难或身心残疾的学生给予照料; 行为异常或学习困难的学生应得到耐心的帮助。
学校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建立留守未成年学生、困难未成年学生信息档案,开展关爱扶持工作。
制定应急预案
第三十七条学校、幼儿园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自然灾害、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的预案,配备适当的设施,定期进行必要的演练。
未成年人在校园、幼儿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或者在学校、幼儿园组织的校外、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学校、幼儿园应当立即提供急救,妥善处理,及时通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坚决杜绝校园霸凌现象
第三十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学生欺凌防治教育培训。
学校应当立即制止学生的欺凌行为,并通知被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及时对相关未成年学生进行心理咨询、教育和指导; 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对实施欺凌行为的未成年学生的惩戒。 学校不得隐瞒严重欺凌行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坚决杜绝性骚扰
第四十条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伤害和性骚扰的工作制度。 学校、幼儿园不得隐瞒伤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学校、幼儿园应当开展适合未成年人年龄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保护自己免受伤害和性骚扰的意识和能力。 学校、幼儿园应当对遭受伤害、性骚扰的未成年人及时采取相关保护措施。
社会保护
照顾未成年人
第四十二条全社会应当树立关爱未成年人的积极做法。
国家鼓励、支持、引导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和服务。
监督父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第四十三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设立专门人员和岗位,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指导、协助、监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建立留守未成年人、困难未成年人信息档案; 并给予关心和支持。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对未成年人的委托照料工作进行监督,发现受托人无照料能力或者玩忽职守等情况,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告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帮助督促受托人履行照料职责。
禁止拐卖、绑架、虐待、非法收养未成年人
第五十四条禁止拐卖、绑架、虐待、非法收养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进行伤害、性骚扰。
禁止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参加***组织或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禁止胁迫、欺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
公共场所应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或者措施
第五十六条未成年人集中的公共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安全标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应当定期维护,并在显著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标明适当的使用年限和注意事项; 必要时,应安排专人监督。
大型商场、超市、医院、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游乐园、车站、码头、机场、旅游景区等场所应当设置安全警戒系统,寻找走失未成年人。 现场作业单位接到求助请求后,应当立即启动安全报警系统,组织人员进行搜查,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助未成年人。
酒店应核实未成年人的身份
第五十七条招待所、宾馆、宾馆等住宿经营者接受未成年人入住酒店或者接受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同住时,应当询问居住者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身份和关系; 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与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联系。
第五十八条不得在学校、幼儿园附近设置营利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接入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场所。 营利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接入服务经营场所等不适合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游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 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禁止、限制未成年人进入的标志; 难以确定是否为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管制刀具、酒精、烟草、彩票等
第五十九条学校、幼儿园周围不得设立烟酒、彩票销售网点。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酒类、彩票或兑换彩票奖品。 烟酒彩票经营者应当在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的显著位置设置标志; 难以确定是否为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聚集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或饮酒。
第六十条禁止提供或销售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严重伤害的管制刀具或其他设备。 经营者难以确定购买者是否为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网络保护
鼓励提供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在线服务
第六十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创作、传播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内容,鼓励和支持专门针对未成年人、适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特征的网络技术、产品和服务的研发、生产、使用。
第六十六条网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惩处利用互联网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防止未成年人沉迷于互联网
第六十八条新闻出版、教育、卫生、文化和旅游、互联网信息等部门应当定期开展预防未成年人上网宣传教育,监督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履行防止未成年人上网义务的情况,指导家庭、学校、 与社会组织相互配合,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上网。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方式干扰未成年人上网。
采用在线技术措施保护未成年人
第六十九条学校、社区、图书馆、文化馆、青少年宫等场所向未成年人提供的互联网接入服务设施,应当安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或者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智能终端产品生产商、销售商应当在产品上安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或者以显著方式告知用户安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的渠道和方法。
未成年人不得携带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进入学校
第七十条学校应当合理利用互联网开展教学活动。 未经学校许可,未成年学生不得携带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进入教室,带入学校的应当统一管理。
学校发现未成年学生沉迷于网络的,应当及时告知其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共同教育引导未成年学生,帮助其恢复正常学习和生活。
网络服务应当建立未成年人限制机制
第七十四条网络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使他们上瘾的产品和服务。
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频**、网络社交网络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为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 针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网络产品和服务不得插入网络游戏链接,不得推送广告等与教学无关的信息。
第七十五条网络游戏只有在依法批准后才能运营。
国家建立统一的网络游戏未成年人电子身份认证制度。 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未成年人使用其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
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适龄提醒、采取技术措施,不得让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当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
在线游戏服务提供商不得在晚上 22 点至次日晚上 8 点之间向未成年人提供在线游戏服务。
保护
**设立未成年人保护专项班或岗位
第八十一条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具体工作的县级以上人民**职能部门,应当明确有关内部机构或者专门人员,负责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或者指派专人及时处理未成年人相关事项; 支持和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置专人、专职人员,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 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应得到保障
第八十三条各级人民**应当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采取措施保障留守未成年人、困难未成年人和残疾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将辍学的未成年学生送去接受义务教育,对尚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学生。
** 特殊学校应保证运作条件
第八十六条各级人员**应当保证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能够适应校园生活的残疾未成年人,在就近的普通学校或者幼儿园接受教育; 确保没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未成年人在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
各级人民应当确保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办办和办学条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建立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
司法保护
公、检、司法机关应当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百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应由专门类别处理
第一百零一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专门人员负责办理未成年人案件。 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人员应当经过专门培训,熟悉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 专门机构或者专门人员应当有女性工作人员。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对上述机构和人员进行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适应的考核评价标准。
法院可以依法剥夺父母的监护权
第一百零八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严重侵害被监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撤销监护资格。
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继续承担子女抚养费。
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应当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
第一百一十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讯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应当依法通知其法定人员、成年亲属、学校代表和其他适当的成年人到场,并采取适当方法,在适当场所进行,保护未成年人的名誉权、隐私权、隐私权、隐私权、隐私权、 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在人民法院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证人一般不出庭作证; 需要出庭的,应当采取技术手段、心理干预等保护措施保护其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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