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可以获得的权益之一,允许外商独资公司在泰国持有土地,这也是许多投资者的核心要求。
根据《皇家投资促进法》,Be.第2520号第7条规定,获得投资促进的公司可以在泰国持有土地,以经营其所推广的业务,可以持有的土地规模应由投资委员会根据所需的实际土地用途批准。 同时,如果外国投资者停止经营或转让业务,则允许他在一年内以他的名义转售土地。 换句话说,在获得招商卡后,公司可以向投资促进委员会申请在泰国持有土地。 应用可分为工厂建设、辅助设施建设等用途
建厂申请材料如下:
1.申请表格 F ld lo 022土地所有权证书复印件 3BOI 证书复印件 4地块平面图 5土地利用设计图6股东附表7土地使用试验结果文件准备就绪后,将提交给相应的投资管理部门,并在20个工作日左右出具审批结果,并取得土地持有批准。
值得注意的是,选地必须与BOI证书上的信息一致,土地面积需要与经营业务规模相匹配。
对于用于建设辅助设施的土地,根据“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室”P2023年10月10日第10号公告允许取得晋升证书的企业持有土地作为办公或住宅,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批准持有办公住宅投资促进项目土地所有权的期间,申请公司的实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泰铢 2)高管或专家的住宅用地, 每户土地面积不得超过100平方米。每个连续地块的面积不得超过1莱。 每5000万泰铢注册资本持有的土地面积不得超过1莱,土地总面积不得超过10莱。 3)对于员工宿舍用地,每300个员工宿舍的土地面积不得超过1莱,每5000万泰铢注册资本持有的土地面积不得超过1莱,总土地面积不得超过20莱。4)住宅与营业场所不在同一区域的,根据主干道长度,申请的住宅用地不得超过营业地点50公里。5)允许每5000万泰铢注册资本持有的土地不超过1莱的条款,这是高管,专家和员工住宅的总土地面积。此外,投资委员会办公室还允许将最多10%的批准土地面积转让给关联企业,在这种情况下,这些企业拥有相同的股东或一些董事同时持有两家企业的股份。
获得BOI证书后,如果投资者选择在IEAT工业园设厂,也可以向工业园申请购买园区内的土地。